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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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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光明小学

  • 学校简称:福州光明小学
  • 学校类型:公立/区重点
  • 入学途径:统招
  • 所属地区:福建-福州-台江区
  • 福州市光明小学简介

学校创建于2008年9月,校园占地面积达18亩,教职员工70人,学生1200人。学校现代技术教育气息浓厚,两年多来,学校始终坚持"真的德育"、"实的课堂""细的管理"的办学模式,崇尚并践行"博学于文、止于至善"的办学宗旨,全方位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培养新世纪合格小公民。

福州市光明小学位于象园路18号,您可以坐车到雁塔、象园头等站点,经过该站点的线路有197路、101路、77路、60路、301路、115路、202路、109路、K2路、K2路快线、328路、177路、东部办公区(工作日班车)、173路、306路、76路、74路、129路、59路、8路、316路、313路、302路、179路、169路、112路、81路、29路;附近标志性建筑有王庄牛排馆、叫了个鸡、醉得意(象园店)、阿肥发扁食(象园店)等;福州市光明小学 电话:%u0030%u0035%u0039%u0031-%u0038%u0033%u0032%u0037%u0033%u0031%u0037%u0031

  • 特殊招生

各校招收户籍关系在本片区以及暂住在本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六周岁(即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儿童。各校不得招收不满六周岁的儿童入学,如遇超龄的,则应当提供适龄儿童入学当年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缓学证明及相关附件资料。

  • 招生情况

福州市光明小学2016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简章:
一、招生原则
依据“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农村公办小学按自然村招生,市区公办小学按划片范围招生。公办小学严禁招收“择校生”。民办小学实行“自主招生”。
二、招生对象
各校招收户籍关系在本片区以及暂住在本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六周岁(即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儿童。各校不得招收不满六周岁的儿童入学,如遇超龄的,则应当提供适龄儿童入学当年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缓学证明及相关附件资料。
三、招生时间
(一)6月16日至30日(双休日除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学位。
(二)7月16日至18日报名点公示随迁子女入学资格审查结果。
(三)8月18日至20日,本区小学接受本地学生及政策照顾对象报名。
(四)8月 23日,教育局公布学校招生余额。
(五)8月24日至25日中午12:00,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长到报名点填报志愿。
(六)8月26日,电脑派位。报名点公示电脑派位结果。
(七)8月27日,各校新生发榜。
四、划片范围
过渡楼盘:阳光城新界、金霞小区、金旭小区、百花新苑、浦上小区、建平新居、原建华管理区7个自然村(港头村、半道村、建平村、后巷村、浦上村、霞镜村、闽江村)、盖山镇东兴村、黎升村、南国金辉、好景城、中茵加洲花城、福晟钱隆金山、汇创名居2期、联建新苑。
五、片内生的入学办法
(一)公办小学应保证片内生入学。片内生的具体认定、审核由招生学校负责,有争议的由教育局裁决。户籍在片内但不符合片内生条件的,属挂户生,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二)片内生的界定。
1.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均应作为片内学生安排入学:
①父母双方或一方及适龄子女户籍同在招生片内,在片内同一地点有自己的房屋所有权证并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的。
②父母双方确因实际困难五区内未购房,父母双方或一方及适龄儿童将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祖父母辈有房屋所有权证)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且户籍在同一地点的(如祖父母辈户籍不在同一地点应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2.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预防接种证。
五、其他特殊群体入学办法
(一)台商子女可以到区域内相对就近的定点小学就读,也可以在居住地片区内小学就近入学。台商子女是指台湾同胞投资者子女及台资企业的台籍工作人员子女。
1.申请入学所需材料:适龄儿童父(母)的台胞证和台湾户籍证、营业执照(股东协议书)或聘书、能证明适龄儿童年龄和父(母)子(女)关系的证件(如户籍证、暂住证等)。
2.入学程序:由监护人向市台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入学所需材料,经市台办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由市台办于7月1日前统一造册报送市教育局办理入学手续。
3.我区接收台商子女的定点学校:仓山实验小学、福州麦顶小学、福州仓山小学。
(二)军人子女、在我区投资经商的港澳同胞子女、外籍子女及优秀回国人员子女等属国家、省、市特殊照顾对象的,按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予以照顾安排。
(三)适龄儿童本人的户籍关系在本片区,原则上应随父母到常住地安排入学,但因下列特殊情况而长期寄养在亲属家中的,可经区教育局审批后就近安排入学。
1.父母双方均在边远部队,子女随军有困难的;
2.孤儿、烈士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
(四)台、港、澳胞子女、华侨子女需要在暂住地附近小学就读的,可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五)外籍子女可到福州西湖国际学校就读,需要在暂住地附近小学就读的,可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六)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因故在暂住的仓山区申请就学,经区教育局审批后安排入学:
1.边防、海岛驻守部队的子女;
2.在省内兴办企业的港、澳、台胞及华侨、外籍人员的适龄子女;
3.父母双方从事地质勘探等流动性较大的工作,需由亲属照管的学生;
4.父母双方因工作调动不在学生户籍地工作,需随父母居住生活的学生;
5.父母离异,抚养一方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或丧失监护能力,确需由其亲属抚养监护的学生。
属于(二)(三)(四)(五)(六)情况的特殊群体,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随带相关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于8月5日至7日向区教育局初教科提出统筹安排的书面申请,有关学校和学生应服从安排。相关证件材料是指:①居民户口簿(或港、澳、台、外籍身份证明);②房屋所有权证或居住情况证明(暂住证、租赁房屋合同);③符合政策性照顾对象的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属于港澳台及境外学生要携带有效的监管委托书(由适龄儿童父母提供且经过公证部门公证的);④预防接种证。
(七)住宅被征收人适龄子女可依住宅征收部门的住宅征收安置协议、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按以下办法安排入学:
1.原地安置且住宅被征收前符合片内生条件的,可在原居住地片内小学入学,也可由过渡地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2.异地安置且已把安置地作为日常居住地但户口未迁移的,可由安置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货币补偿安置且尚未购房的,可由过渡地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以货币化安置补偿款购买商品房后,自《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3年内,被征收人子女仍可在原被征收住宅划片区内小学入学。
住宅被征收人子女符合本片区内小学划片入学的,由各片区小学负责招收。若需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随带相关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于8月5日至7日向区教育局初教科提出统筹安排的书面申请,有关学校和学生应服从安排和调整。相关证件材料是指:①居民户口簿;②房屋所有权证或居住情况证明(租赁房屋合同);③正式有效的住宅征收部门的拆迁安置协议等证明材料;④预防接种证。
(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我区公办小学一年级统一实行电脑派位招生。要确保电脑派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并保证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都能安排入学。获得省优秀农民工以上荣誉称号、市级劳模以上荣誉称号及市十佳农民工称号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按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予以安排。
1.入学条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备“三证” (原籍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父母一方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父母双方同一地点半年以上的暂住证或本辖区内房产证)即符合报名条件。“半年以上的暂住证”是指2015年3月1日之前办理的有效暂住证,如换新证,应提供旧证(新旧证的间隔时间不能超过1个月)。父母双方在同一地点办理暂住证不满6个月但在五城区连续办理暂住证满6个月的,其子女入学应统筹安排。2015年5月1日前(不含5月1日)改变暂住地并重新办理暂住证的,由改变后暂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2015年5月1日之后改变暂住地并重新办理暂住证的,由原暂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2.优先派位条件:在满足“三证”条件的前提下,随迁子女父母一方在市区持续缴纳社保6个月(截止当年6月30日)以上或随迁子女父(母)持有辖区内房产份额50%(含)以上的,其子女入学可优先派位。
3.录取办法: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人数少于学校学位余额数时,学校应当全部予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学位余额时,由区教育局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学校的录取对象,学校不得擅自接收未经过电脑派位录取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参加电脑派位未被录取以及因故未参加电脑派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生源不足的公办学校就读。
4.招生时间安排:
申请学位。6月16日至30日(除双休日以外),进城务工人员持“三证”材料到暂住地所在片区的小学申请学位,填写《仓山区进城务工随迁子女2015年秋季一年级入学学位申请表》。申请表中的报名编号有9位,由学校现场填写,格式为1503+学校代码+三位顺序号,顺序号从001编起,编码不能重复且不能断号。双胞胎或多胞胎子女经申请可“捆绑”派位。仓山区属公立小学(除生源爆满的学校外)在此期间必须有专人接待进城务工人员,接受随迁子女入学的申请和收件。
R18;核实录入。学校对年满六周岁(在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且“三证”齐全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当场初步审验。对提交材料完整的,学校予以受理并填写申请回执给家长。7月1日至7月3日各校应到属地派出所调查核实“三证”的真实有效情况,如有疑义的应及时与家长联系反馈。凡发现“三证”弄虚作假的,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在核实后,对于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信息进行电脑录入。
(2;复核备案。在各校初步核实的基础上,于7月6日前各学校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学位申请情况形成报告报区教育局初教科;区教育局初教科对各校汇总上报的学位申请情况进行复核,并于7月15日前将复核结果回复各校。各校在接到局里回复后于7月16日至18日在本校门口公示入学资格审查结果,并向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发放《通知书》,告知填报志愿的时间。如有疑义,以学校为单位,于7月20日向区教育局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复核。各校应于7月27日将“三证”合格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名单导入派位系统。
④公示学位。各校在完成片内生和政策照顾对象招生后,应于8月20日至22日将已招片内生和政策照顾对象花名册上报局初教科,各校上送时间段另行通知。23日将可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学校、学位余额数等情况在区教育局公示栏中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⑤填报志愿。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于8月24日至25日中午12:00(正常上班时间)持学位申请符合条件的《通知书》,到有关学校填报志愿。学校应于8月25日15:00前将志愿导入派位系统。
⑥派位录用。8月26日,由区教育局组织进行电脑派位,按电脑派位流程图,进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录取。
区教育局组织监察室、学校、家长等代表组成监督小组,将全程参与派位。各校需在电脑派位结果出来后及时公示派位结果。学校不得擅自接收未经过电脑派位录取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⑦统筹安排。当学校学位余额数招满后,如仍有未能录取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将在8月26日电脑派位结束时,当场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生源不足的公办学校就读。
5.对于暂不符合我区公办学校接收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各学校要做好政策解释,并动员他们回原籍或到民办学校就读。
6.6月16日至30日(双休日除外)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携带规定的材料到暂住地相对应片区的一所公办小学报名点申请学位,不得跨片申请。由于各学位申请点是采取市里统一研发的网络版软件报名,不得跨片区(或跨校)重复申请学位。若因家长重复申请学位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家长负责。本片区没有提供学位申请的学校的,可以就近到其他公办小学申请学位(详见张贴在校门口的学校招生简章)。
六、工作要求
1.各校要加大对《义务教育法》及招生政策的宣传力度,使义务教育的基本理念、免除学杂费、寄宿生生活补助、农村学校免课本费等政策家喻户晓,为小学一年级招生创造良好氛围。各校根据本《招生工作意见》,从学校实际出发,制定具体的招生办法,于6月5日前上报区教育局初教科备案;并于6月8日前在校门口张贴《招生简章》。
2.各校应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监督小组,于招生期间设置专门的办事窗口,并公布联系电话。要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地做好家长的工作。对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严禁推诿和上移矛盾,以维持正常招生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今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3.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防止弄虚作假,各校可试点提前开展预报名工作,做好片内学生摸底调查、查验“两证”(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以及建立片内生档案等工作。招生结束后,学校应公示新生名单。对群众举报以及其他途径发现的各类造假现象,必须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查验,一经查实,将所招学生退回其原划片区,由所在(市)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对提供虚假证件的家长,依法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4.按照省、市《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及评估考核精神,将2015年秋季招生情况纳入各校长绩效考核内容,并作为评优评先的依据之一。各校要认真执行下达的招生计划,严控班生额。小学一年级新生每班不超省市考核指标数50人,力争达国家规定标准45人。
5.公办、民办小学一律不得对适龄儿童进行入学测试,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对确属残疾的片区适龄儿童,可接收随班就读;情况严重的,可动员到特殊学校就读。对于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批。为规范电子学籍管理,各校应于9月30日将新生学籍输入电子学籍系统,学校不得招收无学籍的寄读生。
6.各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向学生违规收取任何费用,对违反教育收费规定乱收费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 教学特色

书画艺术特色

  • 施教范围

1.招生片大体范围:长乐南路以西、排尾路以北及排尾路以南的联邦世纪广场;六一中路以东,台江片内的国货东路、晋安河、光明港以南。2.招生片的具体地点(1)瀛洲街道瀛东社区:瀛福小区、光明商贸城、红星商住楼、红星新村、竹排巷、洋中后巷、洋中前巷、瀛东路、红星5号弄、8号弄,竹排前巷、红星路、六一中路、六一中路433号名门庭苑、排尾弄、排尾三弄、尚进二、三、四、五号弄、尾垱里、新境社、东升小区、冷冻厂宿舍、海事局宿舍、电厂宿舍、海运公司、排尾路138新村、排尾平房地段、六一中路二十五中宿舍、六一中路闽江堤管处宿舍、六一中路橡胶厂宿舍、排尾新村;(2)瀛洲街道光明社区:瀛福小区、排尾路218号锦江花园1-3座、长乐南路16号省交通规划设计院宿舍3-4座、长乐南路18号省汽车运输技校宿舍2-8座、长乐南路12号、木屋毗邻区排尾弄1-214号,红星新村66-71座,红星新村88-94座,红星新村86座,95-96座,洋中里285-318号,洋中后巷204-314号;(3)瀛洲街道滨江社区:排尾路229号联邦广场;(4)瀛洲街道红星社区:电力小区、龙成丽景、造船厂小区、红星新村、洋中里、洋中后巷、瀛东路、白马王庙、排尾一、二、三弄、排尾支路、排尾新村、解困小区、排尾路、排尾后巷;(5)新港街道雁塔社区:瑞祥新苑、鞋城新村(即象园路33、34号)、象园路72号(新村)凯旋商厦、九垱新村堤(边)、武夷家园(福满家园)、祥美花园、祥安花园、福寿新村、象园公寓、榕禾花园、建筑工人新村、万寿村、雁塔新村、鸿发公寓、机床厂新村、凯城花园、融侨中央花园、六一中路41、45号石油宿舍、万寿村73号酒厂宿舍、万寿村74号饲料宿舍、福新路95号木材宿舍、象园路20号、雁塔村40号汽配宿舍、万寿村72号针织厂宿舍。

  • 交通

附近停车场

  • 评论

  • 高德用户
  • 2017-02-03
我感觉那里很好,因为我就在那上学,我是三年级一班的咱们班的那个江老师挺好的
  • 互相刷赞,必有红包回复
  • 2016-06-18
垃圾,那里老师根本是个垃圾,尤其是林扒皮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象园路18号
  • 电话:
    %u0030%u0035%u0039%u0031-%u0038%u0033%u0032%u0037%u0033%u0031%u0037%u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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