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仓山实验小学2016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简章:
一、招生原则
今年我区仍然按“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总原则招收一年级新生。
二、招生对象
各校招收户籍关系在本片区以及暂住在本区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六周岁(即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儿童。各校不得招收不满六周岁的儿童入学,如遇超龄的,则应当提供适龄儿童入学当年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缓学证明及相关附件资料。
三、招生时间
1. 6月16日至30日(双休日除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学位。
2. 7月16日至18日报名点公示随迁子女入学资格审查结果。
3. 8月18日至20日,本区小学接受本地学生及政策照顾对象报名。
4. 8月 23日,教育局公布学校招生余额。
5. 8月24日至25日中午12:00,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填报志愿。
6. 8月26日,电脑派位。报名点公示电脑派位结果。
7. 8月27日,各校新生发榜。
四、划片范围
1.村东1-26座、中区12-14座、南湖花园、高湖小区、高湖花园;
2.村西1-30座,中区1-11座;
3.中兴商厦、望旺楼、城南小区、连江南路508号龙院新村、龙院路15号省公路二公司宿舍、 盖山法院宿舍、铅笔厂宿舍、福峡路328之5制冷厂宿舍、连江南路999号31232部队宿舍、村南1—26座;
4.高湖综合楼、湖畔新村、教师楼、市教委宿舍、城管宿舍、碧玉楼、先锋过渡房;
5.原三叉街新村、鑫高新苑、海员宿舍(三高路127号)、六塑宿舍;
6.金彩新村;
7.银华花园、闽冶花园。
五、片内生入学办法
提供相关原件和复印件:①居民户口簿;②预防接种证;③房屋所有权证(世纪蓝景城)
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我区公办小学一年级统一实行电脑派位招生。
1. 提供“三证”相关原件和复印件:
①原籍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
②父母一方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
③父母双方同一地点半年以上的暂住证或本辖区内房产证(指2015年3月1日之前办理的有效暂住证,如换新证,应提供旧证,且新旧证的间隔时间不超过1个月,在辖区内已购房者无需提供暂住证。)
*父母双方在同一地点办理暂住证不满6个月但在五城区连续办理暂住证满6个月的,其子女入学应统筹安排。
*2015年5月1日前(不含5月1日)改变暂住地并重新办理暂住证的,由改变后暂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2015年5月1日之后改变暂住地并重新办理暂住证的,由原暂住地所在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④《预防接种证》等其他证明材料。
2.优先派位条件:满足“三证”前提下,父母一方在市区持续纳社保6个月(截止6月30日)或持有辖区内房产分额50%以上。
3.录取办法:本片区随迁子女报名人数超过本校学位余额数时,由区教育局电脑派位确定本校录取对象,未被本校录取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生源不足的公办校。
*特别提醒:本片区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间为8月18日-20日。。
除了片内生,其他逾期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统筹进入公办学校的机会。
家长注意的有关事项
适龄儿童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可靠。若材料不实,一经查实,做如下处理:①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一律视为非片区内招生对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生应服从安排和调整;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一律取消统筹进入公办学校的资格。
七、2015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申请就读仓山区公办小学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