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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江夏学院

英文名:Fujian Jiangxia University(FJJXU) 简称:“福建财会管理干部学院”,“福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江夏学院” 所在地:福州 院校代码:13763 类型:财经类

省属本科高校
  • 福建江夏学院招生简章

福建江夏学院2018年高职招考录取情况2020-02-12
类别专业计划数录取数最高分最低分平均分土建类工程造价4040544469490美术类艺术设计学4040505466476详情
福建江夏学院2019年高职招考招生专业介绍2020-02-1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主要课程】管理学、会计学、运筹学、经济学、信息管理学、计算机网络、计算机程序设计、数据结构、数据库原理与应用、管理信息系统、大型数据库系统、信息安全技术、企业资源计划、数据分析、Web编程技术、信息系统分析与设计等。【授予学位】工学学士学位【就业方向】本专业培养具备现代经济学管理学理论基础,掌握信息系统思想及信息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具有较强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分析及应用能力,能从事各种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规划、建设、维护以及企业管理方面软件开发和评价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学生毕业后,主要面向政府各级管理部门、工商企业、IT企业、金融机构等从事信息系统规划、分析、设计、实施和维护、IT项目管理以及信息管理工作。 工程管理【主要课程】工程制图、工程测量、土木工程材料、工程力学、房屋建筑学、工程结构、土力学与基础工程、土木工程施工技术、施工组织设计、工程估价、工程项目管理、运筹学、管理学、工程经济学、统计学、建设法规、工程招投标、工程合同管理、BIM建模技术及应用、工程信息管理系统等。【授予学位】工学学士学位【就业方向】本专业旨在培养掌握扎实的土木工程技术,掌握土木工程项目管理及房地产经营与管理相关的管理、经济、法律、信息等基本理论,获得工程师基本训练,同时具备土木工程技术与现代工程管理能力的复合性创新性应用型工程管理本科人才。毕业生能够以其掌握的土木工程技术在大中型建筑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及投资企业、工程监理公司、工程造价咨询和评估机构、建设单位、银行等以技术人员的身份,从事施工项目管理、房地产工程全过程管理、甲方土建工程管理、工程项目监理、工程概预算及造价咨询等技术工作,并在工程实践中得到锻炼,逐步发挥其在工程管理方面的优势,成长为技术与管理复合型人才,走上管理岗位。也可以在取得相关的执业资格后,成长为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房地产咨询工程师等,成为工程技术方面的高级专业人才。详情
福建高校宣讲会在线报名-福建江夏学院2020-07-14
亲爱的家长:福建高校宣讲会是中国教育在线组织的全年系列公益活动,我们将定期邀请高校招办老师开展直播活动,为家长解读高校政策、答疑解惑。参与活动方式:请在线报名,并加入qq群。Q Q 群:福建高考咨询家长交流群 1077079798在线报名:http://sko7o6b1unznw339.mikecrm.com/EgPTbQu为了能充分了解您的孩子的基本情况,以便我们更有针对性地为您的孩子提供指导和服务,请您抽出时间填写。请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详情
福建江夏学院2020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2020-07-01
为进一步健全招生管理制度,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及福建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一章  学校简介第一条  学校全称:福建江夏学院(国标代码:13763);学校地址: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溪源宫路2号。学校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的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是福建省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福建省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福建省硕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学校坚持“亲行业、重开放、创特色的应用型本科大学”的办学定位,着力做强经管法传统学科、做优绿色智能工程学科、做特服务产业新兴学科,实现多学科协调发展,全面提升学校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为建设特色鲜明、示范引领的应用型本科大学而不懈奋斗!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二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为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责是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以及主管部门和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制定学校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开展招生考试工作的改革和科学研究;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第三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人员的履职情况开展监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举报监督电话:0591-23535016。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第四条  学校2020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考试院(招生办)编印的招生计划手册。第五条  学费标准(一)普通本科专业:4800元/生·学年;(二)重点学科本科专业:5200元/生·学年;(三)艺术类本科专业:8400元/生·学年;(四)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非艺术类专业150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18000元/生·学年;“3+1”培养模式在台湾高校学习期间的学费按对方高校学费标准收取;(五)国际教育课程合作项目:28000元/生·学年,在国外学习阶段学费按国外大学收费标准收取;(六)以上收费标准分别按闽价费〔2012〕407号、闽价费〔2013〕186号、闽价费〔2014〕183号、闽价费〔2014〕258号、闽价费〔2015〕305号、闽价费〔2016〕220号、闽价费〔2016〕249号、闽价费〔2018〕192号等文件执行,如有调整按物价管理部门最新核定标准执行。涉及退费问题按闽价费〔2005〕435号文件处理。第四章  考生要求第六条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第七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执行。有以下情况者,学校不予录取:(一)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二)患有下列疾病者: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不予录取:(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1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7.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或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予录取的专业:动画、艺术设计学。第八条  除商务英语、法语专业以及国际教育课程合作项目的相关专业外,学校对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不作限制,但只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第九条  商务英语专业仅招收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且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法语专业仅招收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或法语的考生,且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第十条  国际教育课程合作项目的相关专业仅招收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根据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和福建省教育厅的要求,高考的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第十一条  各招生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第五章  录取原则第十二条  学校调档比例,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按照文件规定执行;没有明确规定的,调档比例为1:1。第十三条  普通文理专业的录取原则,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有特殊规定的,按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其中,在内蒙古招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无特殊规定的,学校均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即:院校志愿采用“分数优先”,专业志愿采用“专业清”的模式录取。“专业清”即专业志愿之间有先后顺序,先按第一专业志愿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取;如有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则从未录取考生所填报的第二志愿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以此类推,直至专业计划完成。在专业调配中,若出现同分考生,按单科成绩排列顺序:文科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第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一)福建省艺术类录取根据“一档多投”的规定,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预录取。综合分计算办法如下: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政策性加分)×55%+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45%;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按平行省内特征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二)其他省份1.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招生文件有明确规定投档录取规则的,按照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文件执行。其中,贵州省艺术类招生根据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位次排序,文化成绩位次相同艺兼文考生优先;录取模式根据综合分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如下: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政策性加分)×55%+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45%。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按文考单科成绩语文、文(理)科综合、数学、外语顺序排序录取;2.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文件无明确规定的,按综合分投档录取。综合分计算方式同本条(二)第1点;3.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的艺术类各专业,专业志愿采用“专业清”的模式录取。第十五条  少数民族预科生录取规则按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制定的有关招生政策执行。第十六条  学校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的照顾政策。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第六章  其他第十七条  奖、助、贷、补、减及勤工助学基本制度(一)学生在校期间,根据课业成绩、综合表现等可申请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学校各类奖学金;(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上级文件精神,可在当地教育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三)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缓交等多元化的资助体系,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档案材料进行复核和身体健康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予以处理。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转专业按照学校最新的学生转专业规定执行。第二十条  学历学位证书种类: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由福建江夏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并按规定上报国家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本科毕业生符合学位授予相关规定的,由福建江夏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第二十一条  招生信息获取途径学校网址:http://www.fjjxu.edu.cn;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溪源宫路2号;邮编:350108;招生咨询电话及时间:0591-23535033、23531322(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招生网址:http://zsb.fjjxu.edu.cn;招生邮箱:zsb@fjjxu.edu.cn;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福建江夏学院招生办。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由福建江夏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规定为准。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依据相关政策适时调整,并另行公布。                                                                                                             福建江夏学院                                                                                                      2020年5月10日 详情
福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2008年普通高考招生简章2008-04-18
福 建 行 政  学  院福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简章学  院  简  介     福建行政学院、福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座落在福州市金山文化区,依山傍水,东临闽江,西濒乌龙江,风景秀丽,环境宜人。    福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系1983年成立的一所成人高校。1995年11月福建省委、省政府决定成立福建行政学院,与福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合办,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管理体制,由常务副省长兼任行政学院院长。学院承担福建省副处级至副厅级公务员培训、国有大中型企业经营管理者培训及高级经理人资格认证培训任务。同时,学院自1984年起开始举办大专及更高层次学历教育和大学后继续教育。建院以来,累计培训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者7万多人次;培养硕士研究生、本科生、高职高专生逾万人;现有在校高职高专学生近6500人。目前,学院正按照省委、省政府决定。学院与福建财会管理干部学院、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福建金融职业技术学院整合筹建一所省属、公立、普通本科院校——江夏学院。新址位于福州地区大学城新校区内,占地一千三百六十亩。 学院先后被国家人事部、国务院生产委、国家教育部等部委评为“全国职工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成人高等教育先进学校”、“工商管理培训质量评估优秀单位”;先后两次被中国企业管理协会、中国企业家协会评为“企业管理培训先进单位”;被福建省评为省级“文明学校”(2003年)、省级“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学校”(2005年);并且,连续14年获省直爱国卫生“先进单位”称号,连续6年评为省直花园式单位。学院拥有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学科门类比较齐全的师资队伍,以及比较完备的教学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现有专职教师265名(其中教授22名、副教授63名),同时还聘请了40多名国内外专家、学者为兼职教授或客座教授。院内实验中心大楼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配备计算机900余台,建有语音实验室、管理实验室、会计手工实验室、会计电算化、证券分析与操作实验室、电子商务实验室、连锁经营实验室、物流实验室、谈判实验室、文秘与办公自动化实验室、计算机与网络实验室、模拟法庭等二十多个校内实训室,可同时容纳1200名学生进行实验教学。学院图书馆现有藏书26万余册, 订有数百种能及时反映管理科学发展最新动态的中外期刊文献、资料。同时,还建成了覆盖全校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图书资料管理自动化系统和规模较大、功能齐全的电子阅览室。校内教室85%以上为多媒体教室。在此基础上,学院还在全省各地企事业单位中有选择地建立了三十多个学生校外实训基地。学院始终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培训、学历教育和科研、咨询一体化,为福建省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复合型、技能型、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开设有大专起点的工商管理、法学( 经济法)专业本科班和工商企业管理等30多个专业的高职高专教育(详见专业介绍)。尤其是近年来,学院在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上不断加大教学改革与创新力度,不仅在教学设施建设上投入了大量的物力与财力,还在师资培训和教育质量提高方面采取了一系列举措,探索出一套集教学、科研与学生实训、就业相结合的有特色的高职高专教育模式,取得明显效果。2000年,我院“工商企业管理(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方向)”专业被确定为福建省高职高专教学改革试点;2001年“证券投资与管理”专业被确定为全国高职高专示范专业;2004到2006年,我院《证券投资分析》、《市场营销学》、《西方经济学》和《成本会计》被评为福建省精品课程。此外,为增强毕业生就业竞争力,学院还设有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中心,为在校学生开展多项职业技能、职业资格认证培训与鉴定,如助理物流师、助理电子商务师、国际通用管理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员、物业管理员、营销师(推销员)、公关员、秘书、报关员等,帮助学生学习和掌握相应职业的核心技术和操作方法,并获得从事相应岗位工作的职业技能、职业资格证书。近几年,我院高职高专毕业生升入本科阶段继续学习者约占毕业生总数10%;毕业生年度就业率均超过95%,被评为2004-2006年度全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学院还是福建省行政管理学会、福建省管理教育研究会、福建省经济管理干部教育研究会、省行为科学学会的挂靠单位;是福建省首批国家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培训、鉴定试点单位;全国物流师资格认证培训承办单位;以及多种国家职业资格考试与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随着江夏学院筹建步伐的加快,我院在组织和开展全省管理人才教育培训、管理教育研究和管理咨询等方面,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普通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招生专业介绍 会计电算化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既懂会计基础理论,又能熟练运用计算机进行会计处理和会计信息系统的维护和管理的复合型、技能型高等职业技术人才。开设的主要专业课程有财务会计、成本会计、财务管理、财务报告分析、管理会计、电算化会计、涉外会计、财务软件应用、数据库与程序设计、计算机应用、审计技术、税法、会计法规等。采用理论教学与实训操作相结合的培养方式,突出技能培养。学制三年。 会计(企业税务会计方向)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既懂会计基础理论,又能熟练运用计算机进行会计处理和纳税申报、纳税管理系统的高等职业技术人才。开设的主要专业课程有税务会计、财务会计、成本会计、中国税制与税法、财务管理、财务报告分析、纳税申报流程、税务代理、管理会计、电算化会计、财务软件应用、计算机应用基础、审计技术、会计法规与会计准则、管理学原理等。采用理论教学与实训操作相结合的培养方式,突出技能培养。学制三年。 证券投资与管理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证券投资、证券管理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能胜任证券经纪业务、证券投资与管理、企业资本运营与投资理财等工作的复合型、技能型高等职业技术人才。开设的主要专业课程有证券市场基础知识、证券交易、证券发行与承销、证券经纪业务、公司理财、国际金融、保险原理与实务、证券投资分析、金融工程、投资基金管理、财务报告分析、公司购并与重组、货币银行学、西方经济学、财政学、计算机应用等。采用理论教学与实训操作相结合的培养方式,突出技能培养。学制三年。本专业为全国高职高专教学改革示范专业。 投资与理财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既具有投资学基础理论知识,又具有财务管理知识和技能的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开设的主要专业课程有财政与金融、个人理财规划、公司筹资决策管理、证券投资分析、营运资金管理、公司购并与重组、投资决策管理、国际金融与贸易、西方经济学、收益管理、管理学原理、税法(含税务会计)、财务会计、保险原理、计算机应用、财务软件应用等。采用理论课与实践课相结合的培养方式,突出技能培养。学制三年。 商务管理(贸易经济方向、商务策划方向)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经贸基础理论及营销学、商品学和物流管理等知识,能直接从事经济贸易和管理工作的复合型、技能型高等职业技术人才。开设的主要专业课程有经济学、管理学、营销学、消费心理学、会计学原理、国际金融与贸易、现代物流管理、商品学原理与实务、市场调研实务、广告实务、推销实务、营销策划、商务谈判、公共关系学、计算机应用等。采用理论教学与实训操作相结合的培养方式,突出技能培养。学制三年。 国际商务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外经贸基础理论,具有良好专业操作技能和商务英语应用能力,能直接从事涉外经济管理和国际商务工作的复合型、技能型高等职业技术人才。开设的主要专业课程有商务英语、计算机应用、市场调研、国际营销学、进出口业务、国际经济合作、公共关系学、商务谈判、国际金融、国际贸易、国际结算、运输保险、国际商法等。采用理论教学与实训操作相结合的培养方式,突出技能培养。学制三年。 连锁经营管理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能运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和连锁经营的原理与方法组织和实施连锁经营企业管理,能胜任连锁企业部门主管或连锁店店长等工作的复合型、技能型高等职业技术人才。开设的主要专业课程有营销学、管理学、连锁经营管理、消费心理学、会计学原理、连锁经营财务管理、商品学原理与实务、推销实务、营销策划、连锁企业总部管理、连锁企业门店管理、商业物流与配送实务、计算机应用、电子商务、商务谈判、公共关系学等。采用理论教学与实训操作相结合的培养方式,突出技能培养。学制三年。 电子商务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能熟练运用和操作电子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等现代通讯工具进行商务活动的复合型、应用型高等职业技术人才。开设的主要专业课程有计算机网络、SQLserver、电子商务网站建设、商务软件应用、国际金融、国际贸易、网络营销、VB程序设计、商业自动化、商业物流与配送实务等。采用理论教学与实训操作相结合的培养方式,突出技能培养。学制三年。        工商企业管理(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方向)专业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企业内部生产经营管理知识和技能,能胜任企业生产经营计划、物资供应、仓库管理及生产现场主管工作的高等职业技术人才。开设的主要专业课程有统计原理与实务、会计核算与报表分析、企业管理、生产与运作管理、资材管理实务、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现场管理实务、质量工程技术方法、国际管理标准选读、标准化与计量检验、市场营销、财务管理、计算机应用等。采用理论教学与实训操作相结合的培养方式,突出应用型技能培养。学制三年。本专业是省高职高专教学改革试点专业。          市场营销专业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市场营销理论知识和技能,能胜任各类企、事业单位市场营销主管、品牌主管、销售经理、促销督导工作的技能型高等职业技术人才。开设的主要专业课程有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学、消费心理学、广告实务、市场调研实务、现代推销技术、商务谈判、营销策划、营业推广、网络营销、公共关系实务、计算机应用等。采用理论教学与实训操作相结合的培养方式,突出应用型技能培养。学制三年。本专业的市场营销学是省高职高专精品课程。 商检技术(质量经营与认证方向)专业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从事企业综合质量管理(质量经营)、质量体系和产品质量认证、环境保护与环境质量认证的应用型、技能型高等职业技术人才。开设的主要专业课程有企业管理学、企业战略管理、国际管理标准选读、质量工程技术方法、标准化工程学、计量与检验、企业经济活动分析、市场营销、质量管理理论与实务、环境保护与管理等。采用理论课与实践课相结合的培养方式,突出技能培养。学制三年。 房地产经营与估价专业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房地产经营管理与房地产估价的理论知识和职业技能,能胜任房地产管理机关、建设部门、房地产综合开发企业、房地产评估、金融领域、房地产咨询和服务公司等房地产相关部门和单位工作的应用型、技能型高等职业技术人才。开设的主要专业课程有公共关系实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地产营销与策划、房地产估价理论与实务、房地产投资分析、房地产企业经营管理、建筑结构与识图、房地产金融、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市场调查与房地产法规等。采用理论教学与实训操作相结合的培养方式,突出技能培养。学制三年。 物业管理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物业管理与房地产经营的理论知识和职业技能,能胜任社区管理主办、物业公司管理部门主管及物业代。理公司主任等工作的应用型、技能型高等职业技术人才。开设的主要专业课程有企业管理、公共关系实务、档案管理、营销学、国际管理标准选读、资材管理、建筑水电技术基础、房地产管理、物业价值评估、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与房地产法规等。采用理论课与实践课相结合的培养方式,突出技能培养。学制三年。                             物流管理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现代物流管理基本理论知识,具备物流的组织管理与运营,包括包装、运输、装卸搬运、储存、流通加工、物流信息处理、货代等作业流程设计、组织及其管理运作的实践能力,并能熟练使用计算机进行现代化管理的复合型、技能型的物流管理高等职业技术人才。开设的主要专业基础及专业课程有管理学原理、市场营销学、会计学原理、经济法、现代物流概论、物流企业管理、物流管理信息系统、仓储与配送管理、物流成本管理、运输管理实务、物流设施与设备、国际物流实务、物流环境与地理、物流专业英语等。采用理论教学与实训操作相结合的培养方式,突出技能培养。学制三年。 计算机应用技术(应用系统开发方向)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进取精神,具备一定的计算机专业理论知识和系统开发能力知识,具备基本的软件设计、软件编码与测试维护能力,具备初步的网络系统管理能力,具备一定的计算机硬件维护能力的高等职业技术人才。开设主要专业课程有C++语言程序设计、数据结构、计算机网络基础、网络操作系统管理、UML基础、关系数据库、SQL Server、C#语言程序设计、.NET Framework程序设计、ADO.NET程序设计、图形图像处理与Flash动画制作、Web应用程序设计、Windows应用程序设计、基于XML的WEB服务开发。采用理论教学与实训操作相结合的培养方式,突出技能培养。学制三年。 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的计算机专业理论知识和经济管理理论知识,能从事经济信息管理工作的高等职业技术人才。开设的主要专业课程有管理数学、企业管理、运筹学、数据结构、计算机组装与维护、程序设计基础、计算机网络、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应用开发,面向对象编程,网络管理、网页制作、图象处理、专业英语等。采用理论教学与实训操作相结合的培养方式,突出技能培养。学制三年。     文秘(含办公自动化)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既具备文秘专业知识,又能熟练使用计算机等一系列现代办公自动化设施的,具备一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能从事文秘与办公室管理工作及相关领域文职工作的高等职业技术人才。开设的主要专业课程有秘书学、现代汉语、古代文学、现当代文学、基础写作、应用写作、档案管理与实务、行政管理学、商务谈判、秘书英语、公关原理与实务、社交礼仪、计算机应用基础、平面制图、网页制作、常用软件包、现代办公设备应用、现代办公技能训练等。采用理论教学与实训操作相结合的培养方式,突出技能培养。学制三年。 商务英语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扎实的英语语言基础和应用技能,掌握国际贸易和商务知识的复合型、应用型的外语类高等职业技术人才。开设的主要专业课程有商务英语(精读、泛读 、听力、口语)、 翻译技巧、 英语语法、英语语音、商务英语、应用文写作、国际贸易实务、国际金融实、国际经济法、中国对外贸易概论、国际经济合作、国际营销等;同时开设商务英语洽谈、商务英语函电、听力实践、口语实践等技能训练课。采用理论教学与实训操作相结合的培养方式,突出技能培养。学制三年。 公共事务管理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现代公共管理理论与方法及其应用能力,能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公共部门从事管理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高等职业技术人才。开设的主要专业课程有公共管理学、公共行政学、公共事业管理、公共政策、公共经济学、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社会学、公共关系学、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市政学、社会调查理论与方法、秘书学等。采用理论教学与实训操作相结合的培养方式,突出技能培养。学制三年。 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介绍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现代社区管理基础理论和实践能力,熟悉社区管理方法,能胜任各级民政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各级社区服务机构、家政服务机构、社区福利机构、物业管理公司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工作,具有一定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及组织管理能力的应用型与实用型高等专门管理人才。开设的主要专业课程有管理学、公共行政学、市政学、社会学、社区管理原理与实务、社会保障学、社区组织管理、社区文化、物业管理、经济法、社区建设政策与法规、财务管理、社会调查原理与方法、办公自动化技能训练、公共关系学、现代家政学等。采用理论教学与实训操作相结合的培养方式,突出技能培养。学制三年。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企业管理方向、公共部门管理方向)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能胜任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各类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高等职业技术人才。开设的主要专业课程有管理学原理、公共管理学、西方经济学、组织行为学、公共政策、社会学原理、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管理信息系统、劳动经济学、员工选聘与培训、人力资源会计、人力资源统计、人员素质测评、绩效管理、薪酬管理、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劳动法、跨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计算机基础与办公自动化等(根据专业方向不同,部分专业课设置有所不同)。采用理论教学与实训操作相结合的培养方式,突出技能培养。学制三年。 报 考 须 知 一、报考条件与招收对象报考本院的考生,必须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各专业招收对象以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达到福建省专科录取分数线的高中毕业生为主。具体招生的专业.科类与招收对象如下: 专业名称招生科类招收对象培养层次学制学费标准元/年男女生比例外语语种备注会计电算化文理高  中毕业生专科三年6000不限英语 会计(企业税务会计方向)文理高  中毕业生专科三年6000不限英语 证券投资与管理文理高  中毕业生专科三年6000不限英语 投资与理财文理高  中毕业生专科三年6000不限英语 商务管理(贸易经济方向、商务策划方向)文理高  中毕业生专科三年6000不限英语 国际商务文理高  中毕业生专科三年6000不限英语 连锁经营管理文理高  中毕业生专科三年6000不限英语 电子商务理工高  中毕业生专科三年6000不限英语 工商企业管理(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方向)文理高  中毕业生专科三年6000不限英语 市场营销文理高  中毕业生专科三年6000不限英语 商检技术(质量经营与认证)文理高  中毕业生专科三年6000不限英语 房地产经营与估价文理高  中毕业生专科三年6000不限英语 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管理方向)文理高  中毕业生专科三年6000不限英语 物业管理文理高  中毕业生专科三年6000不限英语 物流管理文理高  中毕业生专科三年6000不限英语 计算机应用技术(应用系统开发方向)理工高  中毕业生专科三年6000不限英语 计算机信息管理理工高  中毕业生专科三年6000不限英语 文秘含办公自动化文理高  中毕业生专科三年6000不限英语 商务英语文理高  中毕业生专科三年6000不限英语 公共事务管理文理高  中毕业生专科三年6000不限英语 社区管理与服务文理高  中毕业生专科三年6000不限英语 人力资源管理(公共部门管理方向)文理高  中毕业生专科三年6000不限英语  以上各专业招生计划详见2008年《福建招生资讯》。二、学历证书学习期满、达到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毕业条件的学员,由学院颁发国家教育部认可的普通高职大专毕业文凭,并上报国家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享受国家专科学历相应待遇。 三、招生要求 各专业一般不限男女比例;外语语种限招英语考生;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四、录取规则我院录取本着“志愿优先”的原则,首轮投档时,对第一志愿第一专业上线数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第一专业志愿与其他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5分,参考专业间不设级差,视为平行志愿。并执行省招委会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政策。五、招生监督机制:    学院招生工作由院党委直接领导下成立的招生监察领导小组负责。监察联系电话:0591-23535016。违规违纪举报电话:0591-23535016。六、学费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委核批的学费标准学费每生每学年6000元。七、奖、助学金及勤工助学基本制度我院建立了包括助学贷款、奖学金、特困生定期补助、特困生临时补助、学费减、缓、免和勤工助学基金等多元化的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八、户籍    考生以自愿的原则,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籍迁移和报到注册等手续,并由我院统一办理福州市集体户口落户手续。九、考试科目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按照报考类别规定的“3+X”科目考试。十、填报志愿时间根据省教育厅统一规定2008年高职高专填报志愿时间为8月10日左右。具体按各地市高招办安排的时间进行。 地址:中国福建福州市洪山桥     招生咨询电话:0591-83741084  22037650或 87890196  87890399—0304邮编:350002传真:0591-87890196或83741084联系人:邱 峰  林永  刘忠东 网址:www.fsa.gov.cn E-mail:JGYZSB@FSA.GOV.CN 详情
福建江夏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2017-05-24
                   福建江夏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为进一步健全招生管理制度,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及福建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学校简介    第一条  学校全称:福建江夏学院(国标代码:13763)    第二条  学校地址: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溪源宫路2号    第三条  办学性质: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第四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本科    第五条  培养模式:     1. 基准培养模式:学校实行学年学分制和弹性学制,本科专业基本学制4年。    2.辅修专业和辅修学位培养: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辅修其他专业部分课程。毕业时,在取得主专业毕业证书和主专业学科学士学位证书的同时,可申请辅修专业毕业证书和辅修专业学科学士学位证书。    3.闽台高校合作培养:经福建省教育厅批准,与台湾地区高校联合培养,引进台方优质的教育资源。借鉴台湾高校在理论教学、实验教学、项目实训等方面的优势,联合进行人才培养。    4.国际教育课程合作培养:经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和英国苏格兰学历管理委员会批准,举办国际教育课程合作项目,引进国际化优质教育资源,采用中英文双语授课,实行与国际教育接轨的办学模式。    第六条  学历学位证书种类: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学校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并按规定上报国家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本科毕业生符合学位授予相关规定的,由福建江夏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责是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制定学校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开展招生考试工作的改革和科学研究。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举报监督电话:0591-23535016。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    第九条  学校2017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考试院(招生办)编印的招生计划手册。    第十条  学费标准    1.普通本科专业:4800元/学年;    2.重点学科本科专业:5200元/学年;    3.艺术类本科专业:8400元/学年;    4.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非艺术类专业15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18000元/学年;“3+1”培养模式在台湾高校学习期间的学费按对方高校学费标准收取;    5.国际教育课程合作项目:28000元/学年,在国外学习阶段学费按国外大学的收费标准收取;    6.以上收费标准分别按闽价费〔2012〕407号、闽价费〔2013〕186号、闽价费〔2014〕183号、闽价费〔2014〕258号、闽价费〔2015〕305号、闽价费〔2016〕220号、闽价费〔2016〕249号执行,如有调整按物价管理部门最新核定标准执行。涉及退费问题按闽价费〔2005〕435号文件处理。                  第四章  考生要求    第十一条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    第十二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除商务英语专业以及国际教育课程项目的相关专业外,学校对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不做限制,但只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四条 商务英语专业仅招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且高考的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英语总分的60%。    第十五条  国际教育课程合作项目:仅招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根据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和福建省教育厅的要求,考生高考的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英语总分的60%。    第十六条  各招生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七条  学校根据生源情况,按照各省(自治区)招生部门允许的调档比例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20%)。        第十八条  学校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即:院校志愿采用“分数优先”,专业志愿采用“专业清”的模式录取。“专业清”即专业志愿之间有先后顺序,先按第一专业志愿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取,如有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则从未录取的考生所填报的第二志愿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以此类推直到专业计划完成。在专业调配中,若出现同分考生,按单科成绩排列顺序:文科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福建省    (1)考生文考总分(含固定照顾加分)和省美术专业类统考成绩均达福建省规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文考分数线和专业统考资格线的基础上,根据“一档多投”的文件规定,按照综合分高低进行排序预录取。    (2)综合分的计算办法如下: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55%+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45%。    (3)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按文考成绩(总分加固定照顾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序;如文考成绩相同情况下,按文考单科成绩排列顺序:文科艺术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顺序排序;理科艺术类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顺序排序。    2.其他省份    (1)艺术分数采用各省专业统考成绩,并按照各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办)的相关规定执行。    (2)个别省份对艺术类投档分未作规定的,学校将按照福建省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原则排序录取。    (3)艺术类专业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的各专业,专业志愿采用“专业清”的模式录取。    第二十条  少数民族预科生录取规则按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有关招生政策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的照顾政策。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奖、贷、助学金及勤工助学基本制度    1.学生在校期间,根据课业成绩、综合表现等可申请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学校各类奖学金;    2.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按上级文件精神,可在当地教育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3.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助学金、临时补助、学费减、缓、免等多元化的资助体系,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提供《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可以申请资助。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档案材料进行复核和身体健康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四条  招生信息可以从以下途径获得:    学校网址:http://www.fjjxu.edu.cn;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溪源宫路2号;    邮编:350108;    招生咨询电话及咨询时间:0591-23535033、23531322(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招生网址:http://zsjy.fjjxu.edu.cn;    招生邮箱:zsb@fjjxu.edu.cn。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规定为准。公布后如遇到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依据相关政策适时调整,并另行公布。                                                  福建江夏学院                                                 2017年4月23日 详情
福建江夏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2018-06-05
为进一步健全招生管理制度,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及福建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第一章  学校简介    第一条  学校全称:福建江夏学院(国标代码:13763)    第二条  学校地址: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溪源宫路2号    第三条  办学性质: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第四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本科    第五条  培养模式:     1. 基准培养模式:学校实行学年学分制和弹性学制,本科专业基本学制4年。    2.辅修专业和辅修学位培养: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辅修其他专业部分课程。毕业时,在取得主专业毕业证书和主专业学科学士学位证书的同时,可申请辅修专业毕业证书和辅修专业学科学士学位证书。    3.闽台高校合作培养:经福建省教育厅批准,与台湾地区高校联合培养,引进台方优质的教育资源。借鉴台湾高校在理论教学、实验教学、项目实训等方面的优势,联合进行人才培养。    4.国际教育课程合作培养:经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和英国苏格兰学历管理委员会批准,举办国际教育课程合作项目,引进国际化优质教育资源,采用中英文双语授课,实行与国际教育接轨的办学模式。   第六条  学历学位证书种类: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学校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并按规定上报国家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本科毕业生符合学位授予相关规定的,由福建江夏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责是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制定学校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开展招生考试工作的改革和科学研究;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人员的履职、廉政情况及行为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举报监督电话:0591-23535016。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   第九条  学校2018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考试院(招生办)编印的招生计划手册。    第十条  学费标准    1.普通本科专业:4800元/学年;    2.重点学科本科专业:5200元/学年;    3.艺术类本科专业:8400元/学年;    4 .闽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非艺术类专业15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18000元/学年;“3+1”培养模式在台湾高校学习期间的学费按对方高校学费标准收取;    5.国际教育课程合作项目:28000元/学年,在国外学习阶段学费按国外大学的收费标准收取;    6.以上收费标准分别按闽价费〔2012〕407号、闽价费〔2013〕186号、闽价费〔2014〕183号、闽价费〔2014〕258号、闽价费〔2015〕305号、闽价费〔2016〕220号、闽价费〔2016〕249号、闽价费〔2017〕245号执行,如有调整按物价管理部门最新核定标准执行。涉及退费问题按闽价费〔2005〕435号文件处理。第四章  考生要求    第十一条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    第十二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除商务英语、法语专业以及国际教育课程项目的相关专业外,学校对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不做限制,但只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四条 商务英语专业仅招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且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法语专业仅招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或法语的考生,且高考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    第十五条  国际教育课程合作项目:仅招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根据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和福建省教育厅的要求,高考的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    第十六条  各招生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七条  学校调档比例:各省(市、自治区)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按照文件规定执行。没有明确规定的,调档比例为1:1  。    第十八条  学校在各省(市、自治区)都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生源所在省份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即:院校志愿采用“分数优先”,专业志愿采用“专业清”的模式录取。“专业清”即专业志愿之间有先后顺序,先按第一专业志愿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取,如有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则从未录取的考生所填报的第二志愿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以此类推直到专业计划完成。在专业调配中,若出现同分考生,按单科成绩排列顺序:文科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第十九条  在内蒙古招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即对其院校排名在招生计划内的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依高考总分排序录取,若有退档则顺延录取。    第二十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福建省    (1)考生文考总分(含固定照顾加分)和省美术专业类统考成绩均达福建省规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文考分数线和专业统考资格线的基础上,根据“一档多投”的文件规定,按照综合分高低进行排序预录取。    (2)综合分的计算办法如下: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55%+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45%。    (3)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按文考成绩(总分加固定照顾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序;如文考成绩相同情况下,按文考单科成绩排列顺序:文科艺术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顺序排序;理科艺术类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顺序排序。    2.其他省份    (1)艺术分数采用各省专业统考成绩,并按照各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办)的相关规定执行。    (2)个别省份对艺术类投档分未作规定的,学校将按照福建省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原则排序录取。    (3)艺术类专业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的各专业,专业志愿采用“专业清”的模式录取。    第二十一条  少数民族预科生录取规则按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制定的有关招生政策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的照顾政策。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奖、贷、助学金及勤工助学基本制度    1.学生在校期间,根据课业成绩、综合表现等可申请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学校各类奖学金;    2.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按上级文件精神,可在当地教育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3.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助学金、临时补助、学费减、缓、免等多元化的资助体系,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提供《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建档立卡扶贫证明或经年审的低保材料,方可申请资助。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档案材料进行复核和身体健康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五条  招生信息可以从以下途径获得:    学校网址:http://www.fjjxu.edu.cn;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溪源宫路2号;    邮编:350108;    招生咨询电话及咨询时间:0591-23535033、23531322(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招生网址:http://zsjy.fjjxu.edu.cn;    招生邮箱:zsb@fjjxu.edu.cn。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由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规定为准。公布后如遇到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依据相关政策适时调整,并另行公布。                                                                                 福建江夏学院                                                                               2018年4月10日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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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详细地址: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溪源宫路2号邮编:35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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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值班室电话:%u0030%u0035%u0039%u0031——%u0032%u0032%u0038%u0032%u0033%u0038%u0035%u0033招生咨询电话:%u0030%u0035%u0039%u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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