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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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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

英文名:Fujian Normal University 简称:“福师大”,“福建师大”,“FNU” 所在地:福州 院校代码:10394 类型:综合类

省部共建大学2011计划省属重点大学
  • 福建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福建高校宣讲会在线报名-福建师范大学2020-07-14
亲爱的家长:福建高校宣讲会是中国教育在线组织的全年系列公益活动,我们将定期邀请高校招办老师开展直播活动,为家长解读高校政策、答疑解惑。参与活动方式:请在线报名,并加入qq群。Q Q 群:福建高考咨询家长交流群 1077079798在线报名:http://sko7o6b1unznw339.mikecrm.com/EgPTbQu为了能充分了解您的孩子的基本情况,以便我们更有针对性地为您的孩子提供指导和服务,请您抽出时间填写。请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您的信息将被严格保密,请放心填写!详情
福建师范大学2020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2020-07-03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实施并巩固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确保学校招生公平、公正、平稳、规范、安全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福建师范大学(国标代码:10394),是一所具有113年办学历史、声誉斐然的公办普通本科高校,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福建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福建省“全国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学校着力构建一流文科、高水平理科、有特色工科的学科体系,基本形成了文、史、哲、理、工、教、经、法、管、农、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办学格局。第三条 学校注册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8号。现有旗山、仓山两个校区,仓山校区办学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32号,旗山校区办学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南路8号。第二章  招生计划第四条 2020年学校普通本科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由各省(区、市)高校招生管理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同时也将在学校招生办公室网站予以公布。2020年学校在福建省招生专业及计划具体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第五条 学校无预留计划,录取期间调整计划的原则:多批次录取的省份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转入同一省份下一批次;各批次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主要向生源质量较好、数量较多、升学压力较大的地区和民族工作重点地区倾斜。第三章  专业录取要求第六条 凡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各省(区、市)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且成绩合格,如考生所在省份未统一组织外语口试,则不作要求。英语、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除中日合作办学以日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外,学校其他专业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第七条 填报中国语言文学类的考生,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105分;填报英语、翻译专业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5分;填报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所有专业不设单科成绩要求。第八条 闽台合作办学、中日合作办学、中英合作办学、中意合作办学、中美合作办学等五类合作办学项目原则上只录取有填报相应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未填报相应合作办学项目任一专业志愿的考生将不予录取该类合作办学项目。第九条 双专业公费师范生招生要求及培养模式依照我校《双专业公费师范生招生简章》相关规定执行。第十条 因身体原因不适合今后从事教师职业要求的考生不宜填报师范类专业。第十一条 除本章程中的专业录取要求外,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第四章  录取规则第十二条 学校录取新生的原则是: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为依据择优录取。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普通类专业在按院校志愿投档的省份或批次和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采用“分数优先”调配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遵循考生专业志愿进行调配,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在内蒙古采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调配原则。在投档成绩相等的情况下,学校参照各省(区、市)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排序录取,有提供考生对应平行志愿特征分(平行志愿排序分)的省份依据考生平行志愿特征分(平行志愿排序分)排序择优录取。第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采用“专业清”调配原则。学校依据各省2020年公布的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联考)涵盖专业范围,认可招生省份相应专业类别省级统考(联考)成绩。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份志愿填报专业所属艺术类别省级统考(联考),在考生文考成绩、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分别不低于省定艺术类专业本科文考成绩控制线、本科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控制线(合格线)的基础上(江苏省艺术类专业的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分别执行以下录取规则:(一)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省份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二)常规梯度志愿投档模式省份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在综合分相等的情况下,按相关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相关科目成绩的排列顺序: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数学。涉及专业和综合分折算办法如下:(1)音乐与舞蹈学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美术学、设计学类、动画专业。综合分折算办法为:综合分=文考成绩÷文考总分×750×40%+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专业统考(联考)总分×750×60%。(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综合分折算办法为:综合分=文考成绩÷文考总分×750×70%+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专业统考(联考)总分×750×30%。(三)“一档多投”投档模式省份(福建省)按以下两种规则录取:1.在考生文考成绩不低于省本科批次最低录取分数控制线90%且专业统考成绩不低于省艺术类本科专业统考成绩控制线的基础上,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在专业统考成绩相等的情况下,按平行志愿特征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涉及专业:美术学、设计学类、动画专业。2.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在综合分相等的情况下,按相关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相关成绩的排列顺序:专业统考成绩、平行志愿特征分。涉及专业和综合分折算办法如下:(1)音乐与舞蹈学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分折算办法为:综合分=文考成绩÷文考总分×750×4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总分×750×60%。(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综合分折算办法为:综合分=文考成绩÷文考总分×750×7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总分×750×30%。第十五条 体育类专业采用“专业清”调配原则。在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学校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考生投档成绩相等的情况下,按照专业成绩、文化成绩、语文、数学、外语依次排序录取。运动训练专业的招生工作按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和学校当年招生简章执行。第五章  其他第十六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要求或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退回原籍。第十七条 2020年录取的本科新生中,文学院、外国语学院的新生在仓山校区就读,其他学院的新生在旗山校区就读。生源地、户籍或常住地为福州市鼓楼区、仓山区、台江区、晋安区、闽侯县上街镇、福州高新区的本科新生可申请不住校。第十八条 学校部分专业实行按类招生,每个专业类包含若干个不同专业,其中部分专业类同时包含师范专业和非师范专业。按类招生专业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将根据有关规定分选具体专业。第十九条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闽价〔2004〕费213号、闽价费〔2010〕205号等文件规定,学校普通本科各专业的学费收费标准具体如下: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一般专业收费标准为5040元/生?年,重点学科专业收费标准为5460元/生?年;艺术类一般专业收费标准为8640元/生?年,重点学科专业收费标准为9360元/生?年;软件工程收费标准为10500元/生?年;闽台合作办学文史类、理工类专业收费标准为15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收费标准为18000元/生?年;中日合作办学专业收费标准为20000元/生?年,中英合作办学专业收费标准为45000元/生?年,中美合作办学专业、中意合作办学专业收费标准以福建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最终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学生缴费后,因个人原因放弃入学资格、退学以及其他原因终止学业的,其入学时缴交的代办费一律按实结算,学年学费和住宿费按以下办法清退:缴费后未入读的,按收费标准的90%予以清退;缴费后入读未满1个月的,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清退;缴费后入读超过1个月,但不超过1个学期的,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清退;缴费后入读超过1个学期的,不予清退;被开除学籍的,不予清退。第二十条 学生在学期间第一学年、第二学年可自愿申请转专业,转专业的条件和程序依照《福建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执行。第二十一条 学校现有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校际交流项目、大学联盟项目、暑期项目等多种国际交流访学项目及交换生项目,根据有关规定选派优秀本科生到美国、英国、芬兰、新西兰、西班牙、葡萄牙、日本、捷克、菲律宾、波兰、韩国、俄罗斯等国家知名大学进行中短期交流、学习。学校还设立了本科生国际交流学习专项经费,在学期间符合相关规定者可提出申请。第二十二条 国家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设立校长特别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采取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帮扶措施,同时筹集设立了十多项社会助学金。学校设有师范类专业奖学金,被录取就读国家人才培养基地和师范类专业的学生享受该项奖学金;被录取在含有师范专业的按类招生专业类学生,入学后先不享受该项奖学金,在分选具体专业后,就读师范专业的学生,开始享受师范类专业奖学金,同时按规定一次性补发分选专业之前的师范类专业奖学金。第二十三条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由福建师范大学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规定的,由福建师范大学授予相应的学位。第二十四条 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第二十五条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91-22867115。第二十六条 学校网址:http://www.fjnu.edu.cn学校微信公众号:fjnu1907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fjnuzsb 联系部门:福建师范大学招生与考试中心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591-22867412、22867413、22860731、22860873E-mail:zszx@fjnu.edu.cn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南路8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350117)录取结果查询:http://zsb.fjnu.edu.cn 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0年福建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由学校招生与考试中心负责解释。学校以往规定凡与本章程有不一致之处,均以本章程为准。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详情
福建师范大学2017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2017-03-14
福建师范大学是教育部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福建省重点建设的三所高水平大学之一,是我国建校最早的师范大学之一,前身为1907年由清朝帝师陈宝琛先生创办的福建优级师范学堂。学校坐落于福建省省会福州市,有旗山、仓山两个校区,占地面积约4000亩。现有本科专业81个,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2万多人,各类研究生7000多人,拥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省高校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含培育)3个、省特色重点学科9个、省重点学科2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9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3个。6个学科在全国第三轮学科评估中进入全国同类学科前20名,其中3个学科进入全国同类学科前10名。化学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学科行列。体育科学学院具有76年办学历史,形成了学士、硕士、博士相衔接的多层次办学格局。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科研、训练、竞赛成果丰硕,整体实力已位居全国同类院校前列。现有专任教师104人,其中教授17人,副教授40人;国际级裁判5人,国家级裁判11人。学院教学、训练、科研条件优良,拥有设备先进的体育运动实验中心,为国家体育总局“运动机能评定重点实验室建设单位”,拥有20000多座位的田径场1个、4000多座位的体育馆1个(另有2片篮球热身馆)、近3000座位综合体育馆1个、多个标准塑胶田径场和足球场,以及游泳池、篮球馆、排球馆、田径馆、体操馆、武术馆、羽毛球馆、网球场、健身中心等众多室内外运动场地,可满足各层次教学、训练、竞赛和科研的需要。福建师范大学是经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批准设立运动训练专业的高校之一,在运动训练、竞赛方面有良好的传统。福建师范大学与福建省体育局共建的福建师范大学男子排球队已进入全国甲级联赛行列。为进一步做好2017年我校运动训练专业的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招生简章。一、报考条件(一)符合2017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二)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体检标准。(三)具备我校招生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审批日期截至2017年2月28日)。二、招生要求专业名称层次招生计划学费标准运动训练本科100名 (面向全国)5460元/生·年(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较好的科学文化素养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掌握专项运动教学、训练、竞赛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具备较强的专项运动技能和运动训练指导及竞赛组织能力,能胜任专业和职业队、体校和学校代表队、体育俱乐部等从事训练、教学、竞赛、管理,并能从事社会体育指导等工作的应用型人才。(二)招生设项: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体操、技巧。具备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者,招生项目增加举重、跆拳道、网球、羽毛球、乒乓球、击剑、跳水、蹦床、摔跤、拳击等。(三)各项目招生计划序号招生项目招生计划(人)子项目或位置子项目招生计划 (人)1田径10跑类5(男女不限)投掷类2(男女不限)跳类3(男女不限)2篮球(男)12不限 3篮球(女)8不限 4排球(男)8不招自由人 5排球(女)8不招自由人 6足球(男)7不限守门员17足球(女)11不限守门员18体操3不限 9游泳5不限 10技巧2不限 11其他26推荐免试运动员及举重、跆拳道、网球、羽毛球、乒乓球、击剑、跳水、蹦床、摔跤、拳击等项目一级(含)以上运动员。各运动项目拟定招生人数如下:举重4、跆拳道3、网球2、羽毛球3、乒乓球2、击剑3、跳水3、蹦床4、摔跤1、拳击1。原则上各项目根据上述计划执行,我校将根据报考情况适当调整。备注原则上免试人数不多于20人,各运动项目免试人数不多于3人。三、报名办法(一)考生于2017年3月1日12:00至3月15日12:00期间登录“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系统报名,填报我校志愿,完成在线缴费事宜(体育专项测试费170元,文化考试按考生生源省份文化考试收费标准收取)。我校将于3月1-16日通过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体育招生考试管理系统进行资格审核。(二)因运动员技术系统(含2009年7月1日前的证书)等原因无法正常报名的考生,须填写《报名申请表》(附件1),拟填报我校为第一志愿院校的考生将《报名申请表》于3月15日前传真至我校招生办公室(0591-22867389)。我校收到《报名申请表》后,汇总上报国家体育总局核查。四、考试安排(一)文化考试文化考试在考生生源省份进行,由生源所在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实施。考生4月15-22日登录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的体育单招考试管理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依据准考证上的考点安排于4月22-23日参加文化考试。5月15日12:00后可登录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的招生系统查询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时间安排如下:时间上午下午9:00-10:3014:00-15:304月22日语文数学4月23日政治英语(二)体育专项考试体育专项测试内容为专项技术和专项素质,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由我校组织实施。体育专项考试时间安排如下:类别时间工作安排报到4月14日考生现场报到,领取体育专项考试准考证 (8:30-16:00)体育专项考试4月15-16日各专项测试(8:30开始)注:考生报到地点为我校旗山校区体育科学学院;体育专项考试地点在我校旗山校区体育场馆(跳水、击剑、举重、跆拳道项目除外,具体地点届时详见准考证),跳水、击剑、举重、跆拳道项目由国家体育总局组织全国统一专业考试。五、录取规则(一)根据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运动训练专业实行单独考试,提前录取。(二)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根据考生考试情况确定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原则上不低于180分。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最低要求:田径、游泳项目专项考试成绩须达到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其他招生项目专项考试成绩须达到60分。(四)在文化成绩、专项测试成绩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我校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按3:7比例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招生项目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择优录取。(五)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核准及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备案后,通过我校招生办公室网页向社会公布。六、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办法(一)免试条件:符合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规定,达到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条件,符合普通高校体检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要求的优秀运动员(含退役运动员),可以免试录取进入我校运动训练专业学习。具体免试条件如下:1.符合2017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生源所在地高考报名号;2.办理正式招收手续、工资关系在体育系统运动队且工资实行运动员基础津贴和成绩津贴(职业运动员不受此条件限制);3.运动成绩优异,满足以下任一条件:(1)曾获指定项目比赛(见附件3)全国前三名、亚洲前六名、世界前八名,武术套路传统项目运动员需同时获得运动健将等级称号;(2)获得足球、篮球、排球、田径和武术项目运动健将称号;(3)获得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二)申请免试入学者应于2017年2月17日-22日期间向我校招生办(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行政楼402室,联系电话0591-22867389)提交免试申请材料,经我校审核后于2017年2月24日前公布接收情况。申请材料清单如下:1.《普通高校2017年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审批表》(详见附件4,原件一份);2.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复印件一份);3.符合免试入学的竞赛项目及赛事全部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4.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三)优秀运动员免试推荐办法根据近3年参加符合免试入学的竞赛项目及赛事名次、考生运动等级、取得最高运动等级时间,择优推荐。原则上各运动项目免试人数不高于3人。(四)申请免试入学的运动员征得招生院校同意后,于2017年3月1日12:00前在“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网或“运动员教育”(网站APP)的“免试入学系统”进行报名,并根据系统要求提交相关资料,逾期不予以受理。七、其他(一)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将颁发我校具印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文凭,符合我校学位授予规定者,由我校授予相应学位。(二)我校根据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等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三)考生参加体育专项考试和文化考试,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四)以上内容如有变动,我校将在招生办公室网页或体育科学学院网页上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咨询电话:0591-22868263(体育科学学院)、0591-22867389(招生办)(五)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附件:1.报名申请表2.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17版)3.2017年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的竞赛项目及赛事表4.普通高校2017年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审批表福建师范大学2017年1月23日详情
福建师范大学2018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2018-01-12
福建师范大学是教育部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福建省重点建设的三所高水平大学之一,是我国建校最早的师范大学之一,前身为1907年由清朝帝师陈宝琛先生创办的福建优级师范学堂。学校坐落于福建省省会福州市,拥有旗山、仓山两个校区,占地面积约4000亩。现有本科专业83个,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2万多人,各类研究生7000多人,拥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省高校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含培育)3个、省特色重点学科9个、省重点学科2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9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3个。26个学科进入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榜单,其中3个学科进入A档。化学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学科行列。作为福建师范大学传统优势学院之一,体育科学学院具有77年办学历史,形成了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学院办学实力雄厚,教学、科研、训练、竞赛成果丰硕,整体实力已位居全国同类院校前列。现有专任教师108人,其中教授17人,副教授43人;国际级裁判6人,国家级裁判13人。学院教学、训练、科研条件优良,拥有设备先进的体育运动实验中心,为国家体育总局“运动机能评定重点实验室建设单位”,拥有20000多座位的田径场1个、4000多座位的体育馆1个(另有2片篮球热身馆)、近3000座位综合体育馆1个、多个标准塑胶田径场和足球场,以及游泳池、篮球馆、排球馆、田径馆、体操馆、武术馆、羽毛球馆、网球场、健身中心等众多室内外运动场地,可满足各层次教学、训练、竞赛和科研的需要。福建师范大学是经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批准设立运动训练专业的高校之一,在运动训练、竞赛方面有良好的传统。福建师范大学与福建省体育局共建的福建师范大学男子排球队已进入全国甲级联赛行列。为进一步做好2018年我校运动训练专业的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招生简章。一、报考条件(一)符合2018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二)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体检标准。(三)具备我校招生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审批日期截至2018年2月28日)。二、招生要求(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较好的科学文化素养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掌握专项运动教学、训练、竞赛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具备较强的专项运动技能和运动训练指导及竞赛组织能力,能胜任专业和职业队、体校和学校代表队、体育俱乐部等从事训练、教学、竞赛、管理,并能从事社会体育指导等工作的应用型人才。(二)招生设项: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体操、技巧。具备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者,招生项目增加举重、跆拳道、网球、羽毛球、乒乓球、击剑、跳水、蹦床、摔跤、拳击、水球、高尔夫球、射击等。(三)各项目招生计划三、报名办法(一)考生于2018年3月1日12:00至3月15日12:00期间登录“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系统或网站APP(体教联盟)体育单招考试管理系统报名,填报我校志愿,完成在线缴费事宜(体育专项测试费由组考院校公布、文化考试按考生生源省份文化考试收费标准收取)。我校将于2018年3月1日至21日通过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体育招生考试管理系统进行资格审核。(二)因运动员技术系统(含2009年7月1日前的证书)等原因无法正常报名的考生,须填写《报名申请表》(附件1),拟填报我校为第一志愿院校的考生将《报名申请表》于2018年3月15日前传真至我校招生办公室(0591-22867397、22867389)或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sb@fjnu.edu.cn。我校收到《报名申请表》后,汇总上报国家体育总局核查。四、考试安排(一)文化考试文化考试在考生生源省份进行,由生源所在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实施。考生2018年4月15日12:00后登录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或网站APP(体教联盟)体育单招考试管理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依据准考证上的考点安排于2018年4月21日至22日参加文化考试。2018年5月14日12:00后可登录系统查询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时间安排如下:(二)体育专业考试体育专业考试为分项目统考,考试时间为2018年4月1日至5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体育专项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请考生及时关注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或网站APP(体教联盟)公布的相关信息。五、录取规则(一)根据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运动训练专业实行单独考试,提前录取。(二)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根据考生考试情况确定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原则上不低于180分。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最低要求:田径、游泳项目专项考试成绩须达到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其他招生项目专项考试成绩须达到60分。(四)在文化成绩、专项测试成绩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我校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按3:7比例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招生项目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择优录取。(五)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核准及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备案后,通过我校招生办公室网页向社会公布。六、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办法(一)免试条件:符合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规定,达到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条件,符合普通高校体检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要求的优秀运动员(含退役运动员),可以免试录取进入我校运动训练专业学习。具体免试条件如下:1.符合2018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生源所在地高考报名号;2.办理正式招收手续、工资关系在体育系统运动队且工资实行运动员基础津贴和成绩津贴(职业运动员不受此条件限制);3.运动成绩优异,满足以下任一条件:(1)曾获指定项目比赛最高级别组(见附件2)全国前三名、亚洲前六名、世界前八名,武术套路传统项目运动员需同时获得运动健将等级称号;(2)获得足球、篮球、排球、田径和武术项目运动健将称号;(3)获得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二)申请免试入学者应于2018年1月15日至26日期间向我校招生办(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校部办公楼404室,联系电话0591-22867397、22867389)提交免试申请材料,电子文档发送邮箱zsb@fjnu.edu.cn。经我校审核后于2018年1月31日前公布接收情况。申请材料清单如下:1.《普通高校2018年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审批表》(详见附件3,原件一份及照片);2.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复印件一份及原件照片);3.符合免试入学的竞赛项目及赛事全部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及原件照片);4.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及原件正面照片);5.电子照片(证件照)。(三)优秀运动员免试推荐办法根据近3年参加符合免试入学的竞赛项目及赛事名次、考生运动等级、取得最高运动等级时间,择优推荐。原则上各运动项目免试人数不高于3人。(四)申请免试入学的运动员征得招生院校同意后,于2018年3月1日12:00前在“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网站APP)的“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系统”进行报名,并根据系统要求提交相关资料,逾期不予以受理。七、其他(一)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将颁发我校具印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文凭,符合我校学位授予规定者,由我校授予相应学位。(二)我校根据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等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三)考生参加体育专项考试和文化考试,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四)以上内容如有变动,我校将在招生办公室网页或体育科学学院网页上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咨询电话:0591-22868263(体育科学学院)、0591-22867397、22867389(招生办)。(五)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附件:附件1.报名申请表.docx (系统无法正常报名考生填写)附件2.2018年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的竞赛项目及赛事表.docx附件3.普通高校2018年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审批表.docx详情
2019年福建师范大学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2019-01-21
福建师范大学是教育部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福建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福建省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是我国建校最早的师范大学之一,前身为1907年清朝帝师陈宝琛先生创办的福建优级师范学堂。学校坐落于福建省省会福州市,拥有旗山、仓山两个校区,占地面积约4000亩。现有本科专业85个,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2.3万多人,各类研究生7千多人,拥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省高峰学科8个、高原学科1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9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7个。在教育部第四轮全国高校学科评估中,有3个学科进入A类、12个学科进入B类,A类学科数、AB类学科数均位居福建省属高校第1位,A类学科数并列全国高校第45位。作为福建师范大学传统优势学院之一,体育科学学院具有78年办学历史,形成了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学院办学实力雄厚,拥有体育学博士后流动站、体育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和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教学、科研、训练、竞赛成果丰硕,整体实力位居全国同类院校前列,进入福建省高峰学科建设行列。现有专任教师113人,其中教授21人,博士生导师10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人,教育部“国培计划”首席专家2人,福建省省级各类人才称号10人,国际级裁判7人,国家级裁判16人。学院教学、训练、科研条件优良,拥有设备先进的体育运动实验中心,是国家体育总局“运动机能评定重点实验室建设单位”,拥有2万多座位的田径场1个、4千多座位的体育馆1个、近3千座位综合体育馆1个、多个标准塑胶田径场和足球场,以及游泳池、篮球馆、排球馆、田径馆、体操馆、武术馆、羽毛球馆、网球场、健身中心等众多室内外运动场地,可满足各层次教学、训练、竞赛和科研的需要。福建师范大学是经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批准设立运动训练专业的高校之一,在运动训练、竞赛方面有良好的传统。福建师范大学与福建省体育局共建的福建师范大学男子排球队已进入全国甲级联赛行列。为进一步做好2019年我校运动训练专业的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招生简章。一、报考条件(一)符合2019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二)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体检标准。(三)具备我校招生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审批日期:2009年7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二、招生要求专业名称层次招生计划学费标准运动训练本科120名 (面向全国)5460元/生·年(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好科学文化素养和高度社会责任感,掌握专项运动教学、训练、竞赛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具备较强的专项运动技能和运动训练指导及竞赛组织能力,能胜任专业和职业队、体校和学校代表队、体育俱乐部等从事训练、教学、竞赛、管理,并能从事社会体育指导等工作的应用型人才。(二)招生设项: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体操、游泳、技巧。具备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者,招生项目增加举重、跆拳道、网球、羽毛球、乒乓球、击剑、跳水、蹦床、摔跤、拳击、水球、高尔夫球、射击等。(三)各项目招生计划序号招生项目性别招生计划(人)运动员等级要求1田径(跑类)不限5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2田径(投掷类)不限2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3田径(跳类)不限3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4篮球男15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5篮球女10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6排球(非自由人)男10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7排球(非自由人)女11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8排球(自由人)男1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9排球(自由人)女1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10足球(非守门员)男8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11足球(非守门员)女8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12足球(守门员)男1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13足球(守门员)女1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14体操不限1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15游泳不限6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16技巧不限3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17举重不限2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18跆拳道不限4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19网球不限2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20羽毛球不限3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21乒乓球不限3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22击剑不限3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23跳水不限3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24蹦床不限3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25摔跤不限1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26拳击不限2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27水球(非守门员)不限2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28高尔夫球不限1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29射击不限1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 免试运动员 (项目不限)不限4获得国家体育总局2019年优秀运动员免试录取资格合计120共29个招生项目备注:原则上各运动项目免试运动员人数不高于3人三、报名办法(一)考生于2019年3月1日12:00至3月15日12:00期间登录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体育招生”栏目下“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系统”或“体教联盟APP”体育单招考试管理系统报名,填报我校志愿,完成在线缴费事宜(体育专项测试费由组考院校公布、文化考试按考生生源省份文化考试收费标准收取),考生报名一旦缴费确认,报名类别及志愿将不能调整。(二)因运动员技术系统等原因无法正常报名的考生,须填写《报名申请表》(附件1),拟填报我校为第一志愿院校的考生将《报名申请表》于2019年3月15日12:00前传真至我校招生办公室(0591-22867397、22867389)或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sb@fjnu.edu.cn。我校收到《报名申请表》后,汇总上报国家体育总局核查。四、考试安排(一)文化考试文化考试在考生生源省份进行,由生源所在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实施。考生2019年4月15日12:00后登录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网站或“体教联盟APP”体育单招考试管理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依据准考证上的考点安排于2019年4月20日至21日参加文化考试。2019年5月14日12:00后可登录系统查询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时间安排如下:时间上午下午9:00-10:3014:00-15:304月20日语文数学4月21日政治英语(二)体育专项考试体育专项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的模式,由体育总局科教司委托相关院校负责组织实施,考试时间为2019年4月1日至5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体育专项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请考生及时关注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公布的相关信息。五、录取规则(一)根据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运动训练专业实行单独考试,提前录取。(二)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不低于180分的基础上,我校根据考生考试情况确定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最低要求:田径、游泳项目专项考试成绩须达到二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其他招生项目专项考试成绩须达到60分。(四)在文化成绩、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均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线基础上,我校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按3:7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五)我校根据各招生项目计划数,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分阶段录取,综合分相同优先录取体育专项成绩高的考生。第一阶段分项目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如各项目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第二阶段再录取第二志愿。如免试运动员及第二志愿录取后仍有项目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剩余计划用于调剂。调剂计划在第二志愿剩余上线考生中不分项目按综合分(不得低于各项目第一志愿录取综合分最低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六)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核准及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备案后,通过我校招生办公室网站向社会公布。已报名并被我校运动训练专业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六、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办法(一)符合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规定,达到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条件,符合普通高校体检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要求的优秀运动员可以免试录取进入我校运动训练专业学习。具体免试条件如下: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无犯罪记录,无严重兴奋剂违规记录。2.符合2019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生源所在地高考报名号;3.运动成绩优异,满足以下任一条件:(1)获得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2)参加指定项目国际赛事,取得亚洲前六名、世界前八名成绩(见附件2);(3)获得足球、篮球、排球、田径和武术项目运动健将称号;(4)参加指定项目赛事(除棋牌和武术类项目)奥运会项目组别的最高级别组,取得全国前三名成绩(见附件2);(5)参加棋牌与武术类项目指定赛事最高级别组比赛,取得全国前三名成绩(见附件2)。其中武术套路比赛传统项目组需同时获得运动健将等级称号。(二)申请免试入学者应于2019年1月26日前将免试申请材料电子文档发送邮箱zsb@fjnu.edu.cn,并联系我校招生办确认 (地址: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校部办公楼404室,联系电话0591-22867397,联系人:林老师)。申请材料清单如下:1.《普通高校2019年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审批表》(附件3)(扫描件);2.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扫描件或照片);3.符合免试资格的比赛获奖证书(扫描件或照片);4.身份证(正面照片);5.电子照片(证件照)。我校审核后将在校招生办网站公布拟接收情况。(三)优秀运动员免试推荐办法。根据近3年参加符合免试入学的竞赛项目及赛事名次、考生运动等级、取得最高运动等级时间,按公布的招生计划择优推荐。我校2019年拟招收免试优秀运动员4人,原则上各运动项目免试人数不高于3人。(四)申请免试入学的运动员征得我校同意后,于2019年2月20日12:00前在“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的“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 系统进行报名,并根据系统要求提交相关资料,逾期不予以受理。(五)申请免试入学的运动员可关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及网站APP公示审核结果(可随时登陆系统查询审核进度),根据审核单位要求提交补充材料。(六)未经国家体育总局公示、教育部批准的申请免试入学运动员,我校不予录取。其余申请免试入学相关事宜根据《体育总局科教司关于做好2019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有关事宜的通知》文件执行。七、其他(一)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将颁发我校具印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文凭,符合我校学位授予规定者,由我校授予相应学位。(二)我校根据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等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三)以上内容如有变动,我校将在招生办公室网站或体育科学学院网站上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咨询电话:0591-22868263(体育科学学院)、0591-22867397 (招生办)。(四)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附件:----  点击下载:1.报名申请表(系统无法正常报名考生填写).docx  点击下载:2.2019年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的竞赛项目及赛事表.docx  点击下载:3.普通高校2019年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审批表.docx详情
福建师范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2017-03-14
福建师范大学是教育部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福建省重点建设的三所高水平大学之一,是我国建校最早的师范大学之一,前身为1907年由清朝帝师陈宝琛先生创办的福建优级师范学堂。学校坐落于福建省省会福州市,有旗山、仓山两个校区,占地面积约4000亩。现有本科专业81个,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2万多人,各类研究生7000多人,拥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省高校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含培育)3个、省特色重点学科9个、省重点学科2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9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3个。6个学科在全国第三轮学科评估中进入全国同类学科前20名,其中3个学科进入全国同类学科前10名。化学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学科行列。福建师范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学校之一,学校高度重视高水平运动员学生的学习和成长,在运动训练、竞赛方面有着良好的传统和优良的条件。福建师范大学与福建省体育局共建的福建师范大学男子排球队已进入全国甲级联赛行列。体育科学学院负责高水平运动员学生的专项训练和竞赛工作。学院具有75年办学历史,形成了学士、硕士、博士相衔接的多层次办学格局。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科研、训练、竞赛成果丰硕,整体实力已位居全国同类院校前列。现有专任教师104人,其中教授17人,副教授40人;国际级裁判5人,国家级裁判11人。学院教学、训练、科研条件优良,拥有设备先进的体育运动实验中心,为国家体育总局“运动机能评定重点实验室建设单位”,拥有20000多座位的田径场1个、4000多座位的体育馆1个(另有2片篮球热身馆)、近3000座位综合体育馆1个、多个标准塑胶田径场和足球场,以及游泳池、篮球馆、排球馆、田径馆、体操馆、武术馆、羽毛球馆、网球场、健身中心等众多室内外运动场地,可满足各层次教学、训练、竞赛和科研的需要。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0号)和《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教学司〔2009〕33号)精神,特制定本招生简章。一、报考条件(一)报考考生须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参加考生户口或学籍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2017年高考报名,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5年9月1日以后出生)。(二)报考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方可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三)部分项目或位置身高要求:报考篮球项目男子中锋身高须达到1.95m,女子中锋身高须达到1.80m;报考排球项目男子扣手身高须达到1.85m,女子扣手身高须达到1.72m,男子二传身高须到达1.75m,女子二传身高须达到1.65m。(四)考生所在省份有组织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份统一测试且成绩合格,方可报考。(五)已在国家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注册者不予报考篮球项目。二、招生计划(一)招生设项:田径、游泳、篮球、排球。(二)各项目招生计划运动项目项目性质小项或位置招生计划田径个人项目不限5游泳个人项目不限5篮球(男子)集体项目不限5篮球(女子)集体项目不限5排球(男子)集体项目不招自由人6排球(女子)集体项目不招自由人6合计32备注:考生报考的运动项目应与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一致,所报测试运动小项也应与等级证书对应一致。三、报名办法(一)填写报名表:考生应从我校招生办公室网页(http://zsb.fjnu.edu.cn)下载填写《2017年福建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报名表》(附件1)。(二)考生报考时应一次性交齐下列材料:1.《2017年福建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报名表》(1份)(须有所在单位或就读学校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应届高中毕业证明原件(由考生所在学校开具)(1份)。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3.身份证复印件(报到当天须带原件,当面审核后返还原件)(1份)。4.运动员技术等级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5.运动成绩证书复印件(报到当天须带原件,当面审核后返还原件)、《秩序册》《成绩册》原件或复印件。(三)考生应于2017年3月1日前将以上所需材料寄至我校体育科学学院办公室(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城科技路1号福建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蔡秋婷老师收;联系电话:0591-22868263;邮编:350117),逾期不再受理。经初审合格的名单,我校将于3月5日前在学校招生办公室网页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四、考试安排(一)体育专项测试1.考生应于2017年3月10日到我校体育科学学院一楼大厅报到,审核身份证、运动成绩证书原件,缴纳专项测试费170元(根据闽价费〔2015〕267号确定),领取准考证。3月11日参加体育专项测试。2.各项目测试办法(1)田径、游泳: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执行,测试成绩参照评分标准所列评分表对应得分。(2)篮球:①多种变向运球上篮(20%);?1分钟投篮(20%):前锋、后卫三分线外自投自抢投篮,中锋男子身高1.95m、女子身高1.80m以上为罚球线自投自抢投篮;③比赛实战能力(60%):实战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半场3对3比赛(30%);二是全场5对5比赛(30%)。(3)排球:①助跑摸高(20%):男子扣手3.15m以上,女子扣手2.90m以上;男子二传3.05m以上,女子二传2.80m以上;②专项技术(30%):扣球、传球、发球;③实战能力(50%):分组实战对抗。3.各项目达标要求获得“一级运动员” “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拟参加文化课单独考试的考生,田径、游泳项目专项测试成绩须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篮球、排球项目专项测试成绩须达到80分;享受文化课统考生源地本二线65%优惠分值的考生,专项测试成绩须达到75分;享受文化课统考生源地本二线优惠分值的考生,专项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二)文化课考核1.文化课单独考试。根据教育部要求,2017年起高水平运动队试点高校不再为一级(含)以上运动员单独组织文化课考试,相关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体育专项测试成绩达到我校文化课单独考试要求,拟申请我校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应于2017年3月20日至25日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或中国运动员文化考试网(http://www.ydyeducation.com)的“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文化考试报名系统”自主报名、缴费。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4科,每科满分为150分,4科满分600分。4月10日起,考生可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为2017年4月22日至23日。具体要求见附件3。2.文化课统考。享受文化课统考生源地本二线65%、本二线优惠分值的考生,须在高考报名所在地参加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五、录取规则(一)未经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集中公示或公示不合格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二)在文化课考核成绩公布一周内,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须向我校提出录取申请(将文化课考生成绩下载打印件、专业志愿申请函邮寄我校招生办公室,具体要求另行通知),未提交录取申请的考生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三)对于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体育专项测试合格且文化课单独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合格线”的考生,我校将分项目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课考核成绩高者。此类别考生经所在省级招办核准后,可免于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人数不超过6人。(四)对于享受我校生源地本二线65%、本二线优惠分值且文化课统考成绩达到相应分数线的考生,我校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优先录取文化课统考成绩达本二线考生。享受文化课统考生源地本二线65%优惠分值的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9人。(五)对于拟录取的考生,应与我校签订承诺书,明确同意入校后参加训练、比赛的义务和责任,对拒不签订承诺书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对入学后拒不履行协议的考生,予以退学处理。六、其他事项(一)按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可以填报我校当年招生的所有普通文理本科专业(类),不能填报艺术类、体育类专业。选择按类招生专业的考生,入学后须按所在学院大类分流的办法进行分选专业。根据我校《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要求,考生专业志愿选定后不能更改,不能申请转专业。(二)我校将根据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等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三)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将颁发我校具印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文凭;符合我校学位授予规定者,由我校授予相应学位。(四)考生参加体育专项考试或文化考试,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五)以上内容如有变动,我校将在招生办公室或体育科学学院网页上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咨询电话:0591-22867389(招生办)0591-22868263(体育科学学院)(六)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附件:1. 2017年福建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报名表2.《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田径、游泳)3.关于做好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试点高校有关文化课考试工作的通知福建师范大学2017年1月23日详情
福建师范大学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2018-01-23
福建师范大学是教育部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福建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是我国建校最早的师范大学之一,前身为1907年由清朝帝师陈宝琛先生创办的福建优级师范学堂。学校坐落于福建省省会福州市,本部现有旗山、仓山两个校区,占地面积约4000亩。现有本科专业83个,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2万多人,各类研究生7000多人,拥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省高校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含培育)3个、省特色重点学科9个、省重点学科2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9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3个。26个学科进入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榜单,其中3个学科进入A类。化学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学科行列。福建师范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学校之一,学校高度重视高水平运动队学生的学习和成长,在运动训练、竞赛方面有着优良的传统和良好的条件。福建师范大学与福建省体育局共建的福建师范大学男子排球队已进入全国甲级联赛球队行列。体育科学学院负责高水平运动队学生的专项训练和竞赛工作。作为福建师范大学传统优势学院之一,体育科学学院具有77年办学历史,形成了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学院办学实力雄厚,教学、科研、训练、竞赛成果丰硕,整体实力已位居全国同类院校前列。现有专任教师108人,其中教授17人,副教授43人;国际级裁判6人,国家级裁判13人。学院教学、训练、科研条件优良,拥有设备先进的体育运动实验中心,为国家体育总局“运动机能评定重点实验室建设单位”,拥有20000多座位的田径场1个、4000多座位的体育馆1个(另有2片篮球热身馆)、近3000座位的综合体育馆1个、多个标准塑胶田径场和足球场,以及游泳池、篮球馆、排球馆、田径馆、体操馆、武术馆、羽毛球馆、网球场、健身中心等众多室内外运动场地,可满足各层次教学、训练、竞赛和科研的需要。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5号)和《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办法》(教学司〔2009〕33号)精神,特制定本招生简章。一、报考条件(一)报考考生须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参加考生户口或学籍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2018年高考报名。(二)报考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方可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考试报名: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三)部分项目或位置身高要求:报考篮球项目男子中锋身高须达到1.95m,女子中锋身高须达到1.80m;报考排球项目男子扣手身高须达到1.85m,女子扣手身高须达到1.72m,男子二传身高须达到1.78m,女子二传身高须达到1.65m。(四)考生所在省份有组织高水平运动队统一测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份统一测试且成绩合格,方可报考。(五)已在国家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注册者不予报考篮球项目。二、招生计划(一)招生设项: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二)各项目招生计划运动项目项目性质小项或 位置招生计划(人)备注田径个人项目不限7其中单考不超过1人,高考享受本二线65%分值考生不超过2人。游泳个人项目不限7其中单考不超过1人,高考享受本二线65%分值考生不超过2人。篮球 (男子)集体项目不限5其中单考不超过1人,高考享受本二线65%分值考生不超过2人。篮球 (女子)集体项目不限5其中单考不超过3人,高考享受本二线65%分值考生不超过2人。排球 (男子)集体项目不招自由人6其中单考不超过1人,高考享受本二线65%分值考生不超过2人。排球 (女子)集体项目不招自由人6其中单考不超过1人,高考享受本二线65%分值考生不超过2人。足球 (男子)集体项目其中守门员   1人11其中单考不超过1人,高考享受本二线65%分值考生不超过2人。足球 (女子)集体项目其中守门员   1人11其中单考不超过2人,高考享受本二线65%分值考生不超过3人。合计58备注:1.考生报考的运动项目应与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一致,所报测试运动小项也应与等级证书对应一致。 2.如以上文化单考及高考享受本二线65%分值考生最终确认报考的合格生源不足,则剩余招生计划自动累加至相应项目的本二线。三、报名办法(一)填写报名表:考生应从我校招生办公室网页(http://zsb.fjnu.edu.cn)下载填写《2018年福建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报名表》(附件1)。(二)考生报考时应一次性提供下列材料:1.《2018年福建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报名表》(1份)(须有所在单位或就读学校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应届高中毕业证明原件(由考生所在学校开具)(1份)。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3.身份证复印件(报到当天须带原件,当面审核后返还原件)(1份)。4.运动员技术等级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5.运动成绩获奖证书复印件(报到当天须带原件,当面审核后返还原件)、《秩序册》原件、《成绩册》原件或复印件(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需提供教练员签名及所在单位或就读学校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认定的主力队员证明材料)。6.“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复印件(考生须自行向保险公司购买测试期间个人保险,保险单上应当载有被保险人的姓名,且被保险人必须是考生本人)。(三)考生应于2018年3月2日前将以上所需材料寄至我校体育科学学院办公室(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城科技路1号福建师范大学体育科学学院 黄智锋老师收,联系电话:0591-22868263,邮编:350117),逾期不再受理。我校将于2018年3月8日前在学校招生办公室网页公布初审合格考生名单,请考生注意查阅。四、考试安排(一)体育专项测试1.考生应于2018年3月10日到我校体育科学学院一楼大厅报到,审核身份证、运动成绩获奖证书原件、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单原件,缴纳专项测试费170元(根据闽价费〔2015〕267号确定),领取准考证。3月11日参加体育专项测试。2.各项目测试办法(1)田径、游泳:根据《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执行,测试成绩参照评分标准所列评分表对应得分。(2)篮球:①多种变向运球上篮(20%);?1分钟投篮(20%):前锋、后卫三分线外自投自抢投篮,中锋男子身高1.95m、女子身高1.80m以上为罚球线自投自抢投篮;③比赛实战能力(60%):实战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半场3对3比赛(30%);二是全场5对5比赛(30%)。(3)排球:①助跑摸高(20%):男子扣手3.15m以上,女子扣手2.90m以上;男子二传3.05m以上,女子二传2.80m以上;②专项技术(30%):扣球、传球、发球;③实战能力(50%):分组实战对抗。(4)足球:①折线运球(20%);②罚球区射门(20%);③25米折返跑(10%);④比赛(50%)。守门员:①立定三级跳远(20%);②掷远与踢远(20%);③扑接球(20%);④实战能力(40%)。3.各项目达标要求获得“一级运动员” “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拟参加文化课单独考试的考生,田径、游泳项目体育专项测试成绩须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篮球、排球、足球项目体育专项测试成绩须达到80分;享受文化课统考生源地本二线65%优惠分值的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享受文化课统考生源地本二线优惠分值的考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须达到65分。4.所有考生需在报名表内的《反兴奋剂承诺书》上签字,并按照《反兴奋剂承诺书》的内容严格执行。我校有权对测试成绩达标考生进行兴奋剂检测(抽检),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或抽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二)文化测试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可选择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也可以选择参加高考,但二者不得兼报;国家二级运动员只能报名参加高考。1.文化课单独考试。根据教育部要求,2017年起高水平运动队试点高校不再为一级(含)以上运动员单独组织文化课考试,相关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体育专项测试成绩达到我校文化课单独考试要求,拟申请我校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应于2018年3月1日至15日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或中国运动员文化考试网(http://www.ydyeducation.com)的“高水平运动队文化统测及部分项目专业统测报名系统”自主报名、缴费。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4科,每科满分为150分,4科满分600分。4月15日12:00后,考生可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为2018年4月21日至22日。具体要求见附件3。2.文化课统考(高考)。享受文化课统考生源地本二线65%、本二线优惠分值的考生,须在高考报名所在地参加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五、录取规则(一)未经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集中公示或公示不合格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二)在文化课考核成绩公布一周内,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须向我校提出录取申请(将文化课考生成绩下载打印件、专业志愿申请函邮寄我校招生办公室,具体要求另行通知),未提交录取申请的考生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三)对于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称号,体育专项测试合格且文化课单独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合格线”的考生,我校将分项目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课考核成绩高者。此类别考生经所在省级招办核准后,可免于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四)对于享受我校生源地本二线65%、本二线优惠分值且文化课统考成绩达到相应分数线的考生,我校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优先录取文化课统考成绩达本二线考生,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单独划定。(五)对于拟录取的考生,应与我校签订承诺书,明确同意入校后参加训练、比赛的义务和责任,对拒不签订承诺书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对入学后拒不履行协议的考生,予以退学处理。六、其他事项(一)按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除不能填报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外,可填报我校当年招生的其他所有普通文理本科专业(类),。选择按类招生专业的考生,入学后须按所在学院大类分流的办法进行分选专业。根据我校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考生专业志愿选定后不能更改,不能申请转专业。(二)我校将根据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等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三)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将颁发我校普通高等学校毕业文凭;符合我校学位授予规定者,由我校授予相应学位。(四)考生参加体育专项考试或文化考试,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五)以上内容如有变动,我校将在招生办公室或体育科学学院网页上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咨询电话:0591-22867397(招生办)0591-22868263(体育科学学院)(六)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点击下载:关于做好2018年高水平运动队有关考试招生工作的补充通知.rar  点击下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田径、游泳).rar  点击下载:2018年福建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报名表.doc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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