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最低不得低于2941.95元,最高不超过14709.75元。
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不缴费。
用人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0.5%按月向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
原参加我市生育医疗费统筹的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缴费费率仍为0.35%
用人单位携带相关资料前往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虎踞路49号
电话:0591-68730303
上班时间:工作日9:00-17:00
马尾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西路67号
电话:0591-83986727
上班时间:工作日9: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