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资讯 社保 办事指南 车主关注 旅游 交通 教育 专业 办理指南

福州大学

[切换城市]
福州站> 福州教育> 福州大学>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信息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

所在地:福州 类型:语言类/专科

  •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2017年高职高专招生章程2017-05-17
  榕英华招生〔2017〕3 号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2017年高职高专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贯彻依法治招和高校实施“阳光工程”招生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依据教育部和福建省的有关文件的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福州英华职业学院高职高专招生工作。    第二条 院校层次、性质、概况    学校全称:福州英华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2708    学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浚边福州英华职业学院(邮编350018)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学校概况: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坐落于美丽的东南沿海开放城市---福建省会福州,学院环境优美、交通便捷,位于仓山区城门镇,紧靠福州市福峡路,毗邻火车南站。学院的前身是1881年清末创办的“英华书院”。“英华书院”开启了福建省现代教育的先河。136年的办学历程,为学院积累了丰富的教育经验与校友资源。学院采用校友无偿捐资办学助学模式,2010年通过教育部评估,并列入福建省非营利公益性高校改革试点单位。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人员  第三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福州英华职业学院的高职高专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四条 学院设立招生办公室,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五条 学院招生工作在学院招生监督领导小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   第六条  招生计划主要面向全省或区域重点发展产业相关专业领域,培养急需紧缺技术技能人才。学院2017年高职高专具体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七条 招生性别比例和外语语种要求不限,但学院要求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    第八条 报考学院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体检),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具体体检工作请参照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九条 按国家及各省高考招生的规定和程序,以及投档的分数线,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在确定考生专业上,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录取原则进行投档录取。    第十条 根据各省教育考试院有关降分录取的规定,学院在各生源省录取时出现生源不足情况下,填报学院的考生可享受最低录取控制线降分录取政策。    第十一条 报考艺术类美术类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以生源省艺术类美术类省级统考成绩为准。艺术类美术类考生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都达到同批最低录取分数线上,按照考生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二条 其他照顾政策按照国家教育部及各省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奖助学措施  第十三条 我院正式录取的计划内统招生,均可享受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十四条 学院设立“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2500-4000元等奖助学金制度,资助品学兼优学生。第十五条 学院为奖励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分成若干等次,每人每年500元至1200元。第十六条 为体现非营利公益性民办高职性质,进一步优化我院新生生源结构、提高生源质量,学院设立新生高分入学奖励金,对进入我院的高分新生予以一定的奖励。  第十七条  福州英华校友会设立学院教育发展基金爱心助学基金,扶持资助贫困学生。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岗位,支持家庭贫困,学有余力的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开展勤工助学活动。 第五章  学习和生活费用   第十八条 学院的学费和住宿费:执行福建省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经济类和语言文化类学费每学年8000元。建筑类、计算机类学费每学年8500元。住宿费每学年800元。退费办法按闽价〔2006〕费154号文件执行。  第十九条 学院实行医疗与意外保险制,学生可自愿购买医疗与意外保险(参考价,每年60元)。 第六章  毕业生学历证书第二十条 高职高专录取的学生属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将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享受国家全日制普通专科学历相应待遇。颁发毕业证书学院名称:福州英华职业学院。 第七章  咨询、查询、联系方式    第二十一条 凡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可登录学院网站或来电咨询我院办学情况和有关招生资讯。    学院网址:http://www.fzacc.com ;    招生热线:0591-88029322 (兼传真)      招生投诉电话:0591-83576911。    QQ 咨 询: 1276399173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录取结束后,录取结果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学院网站上公布,录取通知书于录取结果公布后统一寄出。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7年3月28日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         (主动公开) 抄送:福州英华职业学院                            年  月  日印发 详情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2018年高职高专招生章程2018-06-05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2018年高职高专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贯彻依法治招和高校实施“阳光工程”招生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依据教育部和福建省的有关文件的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福州英华职业学院高职高专招生工作。    第二条 院校层次、性质、概况    学校全称:福州英华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2708    学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浚边福州英华职业学院(邮编350018)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学校概况: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坐落于美丽的东南沿海开放城市---福建省会福州。学院拥有新老两个校区,占地300多亩。一个是位于仓山区城门镇,紧靠福厦公路,毗邻火车南站;一个是闽侯荆溪新校区,已纳入省重点建设工程加快建设,计划2018年底建成后逐步投入使用,环境优美、交通便捷。学院的前身是1881年清末创办的“英华书院”,开启了福建省现代教育的先河,为现代中国培养了二十多位科学家院士,为现代中国科学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137年的办学历程,为学院积累了丰富的教育经验与校友资源。学院采用校友无偿捐资办学助学模式。学院2010年通过教育部评估。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人员  第三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福州英华职业学院的高职高专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四条 学院设立招生办公室,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五条 学院招生工作在学院招生监督领导小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   第六条  招生计划主要面向全省或区域重点发展产业相关专业领域,培养急需紧缺技术技能人才。学院2018年高职高专具体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七条 招生性别比例和外语语种要求不限,但学院要求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    第八条 报考学院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体检),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具体体检工作请参照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九条 按国家及各省高考招生的规定和程序,以及投档的分数线,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在确定考生专业上,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录取原则进行投档录取。    第十条 根据各省教育考试院有关降分录取的规定,学院在各生源省录取时出现生源不足情况下,填报学院的考生可享受最低录取控制线降分录取政策。    第十一条 报考艺术类美术类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以生源省艺术类美术类省级统考成绩为准。艺术类美术类考生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都达到同批最低录取分数线上,按照考生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二条 其他照顾政策按照国家教育部及各省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奖助学措施  第十三条 我院正式录取的计划内统招生,均可享受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十四条 学院设立“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2500-4000元等奖助学金制度,资助品学兼优学生。第十五条 学院为奖励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分成若干等次,每人每年500元至1200元。第十六条 为体现非营利公益性民办高职性质,进一步优化我院新生生源结构、提高生源质量,学院设立新生高分入学奖励金,对进入我院的高分新生予以一定的奖励。  第十七条  福州英华校友会设立学院教育发展基金爱心助学基金,扶持资助贫困学生。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岗位,支持家庭贫困,学有余力的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开展勤工助学活动。              第五章  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退费办法 第十八条  我校严格按福建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  学费标准:学院经济管理系和英语系各个专业学费标准8000元/年;建筑工程系和计算机系各个专业学费标准8500元/年;第二十条  住宿费收费标准:800元/年(6-8人/间公寓)。    第二十一条  代办费收费标准:经济管理系和英语系各个专业教材费每人600元/年(多退少补);建筑工程系和计算机系各个专业教材费每人700元/年(多退少补);军训费(含服装、体检)300元。代办费由学院代收代支,严格遵守“专款专用”的原则,每学年按实际发生额结算一次,毕业前余额退还。第二十二条  学校按有关规定实行医疗与意外保险制,学生必须购买大学生医疗保险,未办理的学生可到学校申请办理。第二十三 退费办法:按闽价〔2006〕费154号文件执行。          第六章  毕业生学历证书第二十四条 高职高专录取的学生属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将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享受国家全日制普通专科学历相应待遇。颁发毕业证书学院名称:福州英华职业学院。               第七章  咨询、查询、联系方式    第二十五条 凡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可登录学院网站或来电咨询我院办学情况和有关招生资讯。于子高教委授予全国民办高校先进单位,蒙古自治区了一系列成果,学院网址:http://www.fzacc.com ;学校微信公众号:fzacc1;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fzacczsb;招生咨询电话:0591-88029322;传真:0591-88029322 ;招生咨询QQ:2747535802 .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录取结束后,录取结果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学院网站上公布,录取通知书于录取结果公布后统一寄出。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8年4月8日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    详情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高专招生章程2019-05-10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高专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贯彻依法治招和高校实施“阳光工程”招生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依据教育部和福建省的有关文件的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福州英华职业学院高职高专招生工作。     第二条 院校层次、性质、概况     学校全称:福州英华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2708     学校地址:福州市荆溪镇关口内西山128号福州英华职业学院(邮编350101)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办学类型:民办非营利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学校概况: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坐落于美丽的东南沿海开放城市---福建省会福州。学院新校区占地234亩,位于闽侯大学城边的荆溪镇,紧靠鼓楼区,福州绕城高速公路、京福高速公路、三环路、地铁五号线等,环境优美、交通便捷,2019年秋季搬迁投入使用。学院的前身是1881年清末创办的“英华书院”,138年的办学历史开启了福建省现代教育的先河,为现代中国培养了十六位科学家院士,为中国科学发展和教育事业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学院2010年通过教育部评估,并列入非营利公益性高校改革试点单位。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人员  第三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福州英华职业学院的高职高专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第四条 学院设立招生办公室,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五条 学院招生工作在学院招生监督领导小组监督下进行。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第六条  招生计划主要面向全省或区域重点发展产业相关专业领域,培养急需紧缺技术技能人才。学院2019年高职高专具体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七条 招生性别比例和外语语种要求不限,但学院要求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     第八条 报考学院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体检),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具体体检工作请参照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九条 按国家及各省高考招生的规定和程序,以及投档的分数线,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在确定考生专业上,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录取原则进行投档录取。第十条 根据各省教育考试院有关降分录取的规定,学院在各生源省录取时出现生源不足情况下,填报学院的考生可享受最低录取控制线降分录取政策。      第十一条 报考艺术类美术类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以生源省艺术类美术类省级统考成绩为准。艺术类美术类考生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都达到同批最低录取分数线上,按照考生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二条 其他照顾政策按照国家教育部及各省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四章   奖助学措施  第十三条 我院正式录取的计划内统招生,均可享受生源地助学贷款。第十四条 学院设立“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2500-4000元等奖助学金制度,资助品学兼优学生。第十五条 学院为奖励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分成若干等次,每人每年500元至1200元。第十六条 为体现非营利公益性民办高职性质,进一步优化我院新生生源结构、提高生源质量,学院设立新生高分入学奖励金,对进入我院的高分新生予以一定的奖励。  第十七条  福州英华校友会设立学院教育发展基金爱心助学基金,扶持资助贫困学生。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岗位,支持家庭贫困,学有余力的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开展勤工助学活动。第五章  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退费办法第十八条  我校严格按福建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第十九条  学费标准:学院经济管理系和教育服务与外语系各个专业学费标准8000元/年;建筑工程系各专业、计算机系各专业、学前教育专业、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和护理专业学费标准8500元/年。第二十条  住宿费收费标准:1500元/年(4人/间公寓)。 第二十一条  代办费收费标准:各专业教材费每人700元/年(多退少补);军训费(含服装、体检)300元。代办费由学院代收代支,严格遵守“专款专用”的原则,每学年按实际发生额结算一次,毕业前余额退还。第二十二条  学校按有关规定实行医疗与意外保险制,学生必须购买大学生医疗保险,未办理的学生可到学校申请办理。第二十三 退费办法:按闽价〔2006〕费154号文件执行。第六章  毕业生学历证书第二十四条 高职高专录取的学生属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将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享受国家全日制普通专科学历相应待遇。颁发毕业证书学院名称:福州英华职业学院。第七章  咨询、查询、联系方式    第二十五条 凡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可登录学院网站或来电咨询我院办学情况和有关招生资讯。学院网址:http://www.fzacc.com ;学校微信公众号:fzacc1;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fzacczsb;招生咨询电话:0591-88029322;传真:0591-88029322 ;招生咨询QQ:2747535802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录取结束后,录取结果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学院网站上公布,录取通知书于录取结果公布后统一寄出。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                                                                                               2019年5月10日  详情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招生章程2008-04-28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8]1号)(下称《通知》)和《2008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会议文件精神,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我院实际,制定福州英华职业学院(下称“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下称“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阳光工程”,和“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2008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程负责招生录取工作。第四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五条 学院全称:福州英华职业学院 第六条 学院代码:12708第七条 办学性质: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民办高校第八条 办学层次:以培养应用型语言类经济类专科生为主的高职高专院校第九条 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福州英华职业学院 第十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十一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二条 办学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浚边村第十三条 基本情况: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前身为1881年美国教会创建的“英华书院”,至今127年,是一所百年老校。解放后政府接管。1994年经省教育厅批准举办有学历文凭教育的高等院校,校名为福州英华外国语学院;2001年3月经省政府批准正式成为首批专科层次的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更名为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学院先后获得“社会满意学校”“民办教育百强学校”“福建省民办学校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由于海内外校友的义举,使学院形成了全国罕见的、独具特色的由海内外校友无偿捐资举办的不索取任何回报的造福社会的民办高校。学院教学行政用房3万平方米。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8万册;电子图书14万册。现有在校生1503人,其中:五年制高职高专生(招收初中毕业生)157人,三年制高职高专生(招收高中毕业生) 1346人。专任教师124人,正副教授占29%。青年教师中硕士和在读研究生占33%以上,博士生占2%。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2007年3月新的一届校董会,名誉董事长:潘心城(省政协副主席、原副省长)、董事长:江晞(原省公安厅副厅长)、常务副董事长:明敏(原福州市副市长、省旅游局局长)、副董事长兼学院院长:林于东(福州大学土木工程系主任、副教授)。学院长期聘请三名外籍教师为授口语,并与美国新泽西州的世纪大学结成姐妹校,可直接选送优秀毕业生出国留学,并承认我院学分,享受5000美元的奖学金。学院有设机构: 院党委办、院长办公室,教务处,图书馆,总务处,学生工作处,工会,团委,学生会、招生工作办公室、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等.学院现有12个专业,按专业性质建立了三系一部:英语系、经济系、计算机系和公共教学部。学院已形成以英语和计算机为主的办学特色,历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0%以上。学院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弘扬“四爱”精神,(即“爱教育如生命,爱学校如家庭,爱学生如子女,爱同事如手足”),秉承“尔乃世之光”的古老校训,形成“团结和谐、立德树人”及“对社会负责、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的办学理念,立足福州、面向海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合格的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办成富有地方特色的知名的职业学院而不懈努力!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 成立福州英华职业学院2008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简称“招生办”和招生监察工作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原则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录取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学院招生办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机构,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具体工作。招生监察工作小组按招生“阳光工程”的“六公开”、“六不准”等有关要求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录取 第十六条 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与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七条 在省高招办规定的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中,学院按当年政策规定程序与要求进行网上录取。 第十八条 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08年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教学[2008]5号)执行。 第十九条 认真负责地对待各志愿的考生。填报我院第一志愿或参考第一志愿的考生,将用足省高招办的优惠政策。若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均按省招委等有关规定加分降分执行。第二十条 填报我院第一志愿的考生,根据“专业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我院专业志愿无分数级差。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自己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将按规定进行录取。如果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或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将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一条 我院同意并执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二条 我院目前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第二十三条 录取结果将按省、市的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省、市招生办和我院招生网站查询。 第五章  其它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各专业的学费严格执行福建省物价局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收费。第二十六条 学院为在校学生设有多种助学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政府助学金或参加学院提供的勤工助学和:“爱心基金”扶助,五年制一、二年级享受每年每生1500元的国家助学金。 第二十七条 与本章程相冲突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网址:www.fzacc.com.cn电话:0591-83507014,87253663 传真:0591-83507014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浚边村邮编:350018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招生办2008年3月详情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2010-04-22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1号)(下称《通知》)及有关法律法规、会议文件精神,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我院实际,制定福州英华职业学院(下称“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下称“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阳光工程”,和“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2010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程负责招生录取工作。第四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 学院概况 第五条 学院全称:福州英华职业学院 第六条 办学地点:浚边校区和长安校区浚边校区: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浚边村长安校区: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长安路60号第七条 学院代码:12708 第八条 办学层次:以培养应用型语言类经济类专科生为主的高职高专院校第九条 办学类型:民办高等学校第十条 ?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福州英华职业学院? 第十一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二条 基本情况: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前身为1881年美国教会创建的“英华书院”,至今129年,是一所百年老校。解放后政府接管。1994年经省教育厅批准举办有学历文凭教育的高等院校,校名为福州英华外国语学院;2001年3月经省政府批准正式成为首批专科层次的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更名为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学院先后获得“社会满意学校”“民办教育百强学校”“福建省民办学校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由于海内外校友的义举,使学院形成了全国极少数的、独具特色的由海内外校友无偿捐资举办的、不索取任何回报的造福社会的民办高校。学院目前总共占地137533平方米,建筑总面积57915平方米。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7.03万册;电子图书1168GB万册。现有在校生2117人,其中:五年制高职高专生(招收初中毕业生)96人,三年制高职高专生(招收高中毕业生)2021人。学院教师170人,其中专任教师97人,外聘兼职教师73人,专任教师中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25人,占专任教师数的25.77%;高级职称专任教师20人,占其20.62%。目前校内现有19个实验室和实训场。同时斥资购置了 15个软件,搭建了5个模拟仿真实训平台,尤其是建设了物流、商务、会计、计算机硬件等校内实训中心,为学院各专业实训教学提供方便。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2007年3月新的一届校董事会,董事长江晞、常务副董事长明敏、副董事长兼学院院长林于东。学院长期聘请四名外籍教师为授口语,并与美国新泽西州的世纪大学结成姐妹校,可直接选送优秀毕业生出国留学,并承认我院学分并享受每年5000美元的奖学金。学院设有机构: 院党委办、院长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图书馆、总务处、学生工作处、宣传保卫处、工会、团委、学生会、招生工作办公室、职业教育与就业指导中心等。 学院现有室内设计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会计电算化、国际商务、电子商务、物流管理、应用英语、商务英语、旅游英语、计算机网络技术、环境艺术设计等11个专业。按专业性质建立了三系一部:英语系、经管系、计算机系和公共教学部。学院已形成以英语、会计电算化和计算机为主的办学特色,历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0%以上。学院认真抓好教学管理和教育改革,通过精品课程建设来提高教学质量和提升办学特色。学院有《应用英语》1个专业和《英语语法》、《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网络营销》和《现代物流与供应链管理》4门课程获省级精品专业和课程,这些成绩的取得集中彰显了学院进行教育教学改革的成果。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作为老英华“四爱”教育精神在新时期的发展和延伸,申报省级精品课程的成功,使之成为福州市高职院校中唯一的一门思政专业的省级精品课程,为福州市思政教育实现了零的突破。陈沙麦、戴克商两名省级教学名师,戴克商、陈沙麦、陈敦金等为带头人的经济管理、思想和法律基础及英语等教学团队,加强内涵建设,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发挥着重要作用。学院继往开来,与时俱进,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着力加强内涵建设,弘扬“四爱”精神,(即“爱教育如生命,爱学校如家庭,爱学生如子女,爱同事如手足”),秉承“尔乃世之光”的古老校训,形成“团结和谐、立德树人”及“对社会负责、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的办学理念,立足福州、面向海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合格的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办成富有地方特色的知名的职业学院而不懈努力!?第三章 ?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成立福州英华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简称“招生办”和招生监察工作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原则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录取工作重大和招生监察工作等事宜。 第十四条 学院招生办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机构,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具体工作。招生监察工作小组按招生“阳光工程”的“六公开”、“六不准”等有关要求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 监督电话:83507014、83598053? 联系人:陈老师第四章  录取 第十五条? 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与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六条 在省高招办规定的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中,学院按当年政策规定程序与要求进行网上录取。 第十七条 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0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执行。 第十八条 认真负责地对待各志愿的考生。填报我院志愿的考生,将用足省高招办的优惠政策。若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均按省招委等有关规定加分降分执行。第十九条 填报我院志愿的考生,根据“专业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我院专业志愿无分数级差。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自己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将按规定进行录取。如果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或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将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我院同意并执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一条 我院目前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第二十三条 录取结果将按省、市的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省、市招生办和我院招生网站查询。 第五章 ? 其它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各专业的学费严格执行福建省物价局批准的项目、标准及学分制管理办法和闽价【2006】费154号进行收费和退费。第二十六条 学院为在校学生设有多种助学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优秀团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优秀团员等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申请政府助学金、助学贷款或参加学院提供的勤工助学和“爱心基金”扶助等,五年制一、二年级享受每年每生1500元的国家助学金,四、五年级享受三专生同等待遇。开设“绿色通道”,决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贫困而辍学。第二十七条 与本章程相冲突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网址:www.fzacc.com.cn电话:0591-83507014,18950300979传真:0591-83507014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浚边村邮编:350018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招生办2010年4月?详情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2011-05-06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闽招委【2011】8号及有关法律法规、会议文件精神,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我院实际,制定福州英华职业学院(下称“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下称“章程”)。》(教学【2011】2号)第二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 学院2011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程负责招生录取工作。第四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五条 学院全称:福州英华职业学院第六条 办学地点:浚边校区和长安校区浚边校区: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浚边村长安校区: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长安路60号第七条 学院代码:12708 第八条 办学层次:以培养应用型语言类经济类专科生为主的高职高专院校第九条 办学类型:民办高等学校第十条 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福州英华职业学院 第十一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第十二条 基本情况: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前身为1881年美国教会创建的“英华书院”,至今130年,是一所百年老校。解放后政府接管。1994年经省教育厅批准举办有学历文凭教育的高等院校,校名为福州英华外国语学院;2001年3月经省政府批准正式成为首批专科层次的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更名为福州英华职业学院。2010年成为国务院创业教育试点单位,同年成为福建省教育厅非营利公益性民办高职院校教育改革试点单位。学院先后获得“社会满意学校”“民办教育百强学校”“福建省民办学校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由于海内外校友的义举,使学院形成了全国极少数的、独具特色的由海内外英华校友无偿捐资举办的、不索取任何回报的造福社会的民办高校。 学院目前总共占地137533平方米,建筑总面积57915平方米。现正在报批(闽侯县荆溪镇)新校区占地234.09亩(156059.07平方米)。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7.03万册;电子图书1168GB万册。现有在校生2201人,其中:五年制高职高专生(招收初中毕业生)125人,三年制高职高专生(招收高中毕业生)2076人。学院教师170人,其中专任教师101人,外聘兼职教师73人,专任教师中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26人,占专任教师数的25.77%;高级职称专任教师27人,占其26.7%。目前校内现有19个实验室和实训场。同时斥资购置了 15个软件,搭建了5个模拟仿真实训平台,尤其是建设了物流、商务、会计、计算机硬件等校内实训中心,为学院各专业实训教学提供方便。 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务委员会负责制。2007年3月新的一届院校董事会,董事长江晞(原省公安厅副厅长)、副董事长林于东。学院长期聘请四名外籍教师为学生授英语口语,并与美国新泽西州的世纪大学结成姐妹校,可直接选送优秀毕业生出国留学,承认我院学分并享受每年5000美元的奖学金。学院设有机构: 院党办、院长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图书馆、总务处、学生工作处、宣传保卫处、工会、团委、学生会、招生工作办公室、实训实习管理中心、职业教育与就业指导中心等。 学院现有室内设计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会计电算化、国际商务、电子商务、物流管理、应用英语、商务英语、旅游英语、计算机网络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动漫设计与制作等12个专业。按专业性质建立了四系一部:英语系、经济管理系、计算机应用技术系、工程艺术系和公共教学部。学院已形成以英语、会计电算化、物流管理和计算机为主的办学特色,历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0%以上。u 学院认真抓好教学管理和教育改革,通过精品课程建设强化内涵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和提升办学水平。学院有应用英语与物流管理2个专业和《英语语法》、《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网络营销》与《现代物流与供应链管理》4门课程获省级精品专业和精品课程,获得国务院委托课题《职业院校创业教育研究及系列教材开发工程》的子课题组和实验学校,这些成绩的取得集中彰显了学院进行教育教学改革的成果。尤其值得是:《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作为老英华“四爱”教育精神在新时期的发展和延伸,申报省级精品课程的成功,使之成为福州市高职院校中唯一的一门思政专业的省级精品课程,为福州市思政教育实现了零的突破。陈沙麦和戴克商两名省级教学名师,戴克商、陈沙麦、陈敦金等为带头人的经济管理、思想和法律基础及英语等教学团队,加强内涵建设,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发挥着重要作用。2010年通过了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学院继往开来,与时俱进,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着力加强内涵和特色建设,弘扬“四爱”精神,(即“爱教育如生命,爱学校如家庭,爱同事如手足,爱学生如子女”),秉承“尔乃世之光”的百年校训,形成“团结和谐、立德树人”及“对社会负责、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的办学理念,立足福州、面向海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合格的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办成富有地方特色的知名的职业学院而不懈努力!?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 成立福州英华职业学院2011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简称“招生办”和招生监察工作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原则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录取工作重大和招生监察工作等事宜。 第十四条 学院招生办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机构,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具体工作。招生监察工作组按招生“阳光工程”的“六公开”、“六不准”等有关要求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监督电话:83507014、83598053 联系人:严老师、陈老师、卢老师第四章  录取第十五条 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新闻媒体与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第十六条 在省高招办规定的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50分的考生中,学院按当年本省与部分省的政策规定程序与要求进行网上录取。 第十七条 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1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执行。 第十八条 认真负责地对待各志愿的考生。填报我院志愿的考生,将用足有关各省高招办的优惠政策。若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均按该省招委等有关规定降分执行。第十九条 填报我院志愿的考生,根据“专业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我院专业志愿无分数级差。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自己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将按规定进行录取。如果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或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将做退档处理。第二十条 我院同意并执行有关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第二十一条 我院目前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第二十三条 录取结果将按有关省、市的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有关省、市招生办、福建高考在线和我院招生网站等查询。第五章  其它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将取消入学资格。第二十五条 各专业的学费严格执行福建省物价局批准的项目、标准及学分制管理办法和闽价费【2005】435号、【2007】75号、【2008】186号收费和【2006】154号退费执行。第二十六条 学院为在校学生设有多种助学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优秀团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优秀团员等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申请政府助学金、助学贷款或参加学院提供的勤工助学及“爱心基金”扶助等,五年制一、二年级享受每年每生1500元的国家助学金,四、五年级享受三专生同等待遇。开设“绿色通道”,决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贫困而辍学。第二十七条 与本章程相冲突的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等,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省市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为准。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福州英华职业学院网址:www.fzacc.com.cn电话:0591-83507014,18950300979 传真:0591-83507014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浚边村 邮编:350018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招生办 2011年4月详情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2015年高职高专招生章程2015-05-29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2015年高职高专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贯彻依法治招和高校实施“阳光工程”招生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依据教育部和福建省的有关文件的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福州英华职业学院高职高专招生工作。 第二条 院校层次、性质、概况 学校全称:福州英华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2708 学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浚边福州英华职业学院(邮编350018)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民办非营利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学校概况:福州英华职业学院坐落于美丽的东南沿海开放城市---福建省会福州,学院拥有新老两个校区,占地300多亩。一个是位于仓山区城门镇,紧靠福州市福峡路,毗邻火车南站;一个是正在建设中的闽侯大学城新校区。学院环境优美、交通便捷。学院的前身是1881年清末创办的“英华书院”。“英华书院”开启了福建省现代教育的先河。134年的办学历程,为学院积累了丰富的教育经验与校友资源。学院采用校友无偿捐资办学助学模式,2010年通过教育部评估,并列入福建省非营利公益性高校改革试点单位。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人员  第三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福州英华职业学院的高职高专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四条 学院设立招生办公室,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学院招生工作在学院招生监督领导小组监督下进行。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 第六条 学院2015年高职高专具体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七条 招生性别比例和外语语种要求不限,但学院要求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 第八条 报考学院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体检),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具体体检工作请参照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九条 学院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指标,对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 第十条 按国家及各省高考招生的规定和程序,以及投档的分数线,择优录取。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录取原则进行投档录取。 第十一条 在确定考生专业上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投档录取。 第十二条 根据各省教育考试院有关降分录取的规定,学院在各生源省录取时出现生源不足情况下,填报学院的考生可享受最低录取控制线降分录取政策。 第十三条 报考艺术类美术类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以生源省艺术类美术类省级统考成绩为准。艺术类美术类考生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都达到同批最低录取分数线上,按照考生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四条 其他照顾政策按照国家教育部及各省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奖助学措施  第十五条 我院正式录取的计划内统招生,均可享受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十六条 学院设立“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2500-4000元等奖助学金制度,资助品学兼优学生。第十七条 学院为奖励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分成若干等次,每人每年1000元至3000元。第十八条 为体现非营利公益性民办高职性质,进一步优化我院新生生源结构、提高生源质量,学院设立新生高分入学奖励金,对进入我院的高分新生予以一定的奖励。  第十九条 福州英华校友会设立学院教育发展基金爱心助学基金,扶持资助贫困学生。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岗位,支持家庭贫困,学有余力的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开展勤工助学活动。第五章 学习和生活费用  第二十条 学院的学费和住宿费:执行福建省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经济类和文化类学费每学年7000元。建筑类、计算机类学费每学年8000元。住宿费每学年800元。退费办法按闽价〔2006〕费154号文件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院实行医疗与意外保险制,学生可自愿购买医疗与意外保险(参考价,每生40元)。第六章 毕业生学历证书  第二十二条 高职高专录取的学生属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将颁发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享受国家全日制普通专科学历相应待遇。颁发毕业证书学院名称:福州英华职业学院。第七章 咨询、查询、联系方式 第二十三条 凡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可登录学院网站或来电咨询我院办学情况和有关招生资讯。 学院网址:http://www.fzacc.com ; 招生热线:0591-88029322 (兼传真) 招生投诉电话:0591-83576911。 QQ 咨 询: 1276399173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录取结束后,录取结果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学院网站上公布,录取通知书于录取结果公布后统一寄出。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福州英华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5年4月28日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详情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城门浚边
  • 电话:
    %u0030%u0035%u0039%u0031-%u0038%u0033%u0035%u0030%u0037%u0030%u0031%u0034
  • 邮编:
    350018
相关推荐
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拖拉机制造厂拖拉机学院招生简章 武汉冶金管理干部学院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航空大学招生简章 湖北师范学院文理学院招生简章 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招生简章
相关专题
[查看更多]
其他地区 热门标签 常见问题

本文内容和图片部分来自网络公开信息,如有侵犯您的版权或著作权请速与我们联系 (在线客服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或给我们发邮件(1078189145@qq.com)), 我们承诺核实后工作时间1小时内删除;2、本文内容、观点以及数据是根据网站大数据算法得来,仅代表本站观点,我们不保证其绝对真实和数据可靠,仅做参考,勿引用做其他用途, 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后果本站概不承担。3、本文排序、排版、内容组成、设计的知识产权(版权)为城帮网city12580.com所有;转载、引用本文数据内容、排序结果请注明来源“城帮网”, 且要有来源链接指向本文。全文转发或抓取、抄袭本文内容,我们将提起法律诉讼保障本网站权益。